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四川
通报两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
作者:张学勇


  本报成都讯(记者张学勇)四川省工商局近日向社会通报了两起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涉案企业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据通报,1999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四川省宏源药业有限公司为达到向达州市中心医院销售药品的目的,与对方口头约定,该公司按药品批发价的九五折出具购药发票,西药、中成药则实际分别按批发价的八二折、八八折进行结算。不过,宏源公司并未将上述实际让利款如实计入销售收入的相关项目中,而是将其交由该医院支配和使用。截至2003年6月20日,宏源公司按上述方式共支付医院让利款262.5万元,并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共获利56.5万余元。此外,四川省工商局还查明,1999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达州市天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将药品售给达州市中心医院过程中也采取了类似方式,截至2003年6月25日,该公司共分11次向该院支付药品让利款共计320万余元。上述两公司的行为均已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四川省工商局依法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原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李祖伦因多次收受宏源公司等多家药商贿赂,已于2006年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红盾前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通报两起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