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不少市民购房时遇到这一问题。有关人士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让房地产税收减免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冯铁飞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的国家政策已实行一年多。记者近日在山西省太原市采访了解到,不少市民因无法从当地房管部门开出首次购房证明而享受不到该优惠政策,只能按山西省实行的1.5%的税率标准缴纳契税。有关方面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让百姓能真正享受到这一房地产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业主不满
开不到证明多缴几千元契税
太原市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2008年12月,他在该市恒大绿洲楼盘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的房屋。今年1月10日,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按照国家优惠政策,作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者,我只需按总房款1%的标准缴纳契税。但开发商代收契税时要求我提供首次购房证明,否则必须按照总房款1.5%的标准缴纳契税。”张先生说,他所购房屋总价近50万元,如果享受优惠政策,他可以少缴纳契税近3000元,但因为无法拿到首次购房证明,最后他只能按总房款1.5%的标准缴纳了契税。张先生说,不少在该楼盘买房的业主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张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该楼盘的《收楼费用一览表》,其中契税项目中注明,根据《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个人按市场价格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3%,并减半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底出台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37号文件),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地税务部门告知,开首次购房证明要找房地产管理部门。一开始,他去该楼盘所在的小店区房地产管理局咨询,该局建议到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去咨询。到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该局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理由是无法操作。
记者在太原市汾河外滩、和平晶座、奥林匹克花园等新建楼盘了解到,相当数量的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业主遇到了与张先生同样的情况。
地税局表示
证明只能由房地产部门开具
1月14日,记者在太原市政务大厅地税局窗口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市税务部门还没有按上述优惠税率办理过收缴购房契税的业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税务部门执行该税率优惠政策需要把住3道关——购买的是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以及提供首次购房证明。对市民是否属于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认定,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进行,市民要开首次购房证明只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开。
山西省财政厅法规税政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所说的开具首次购房证明的“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该是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房地局解释
房地产档案不完善难以操作
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什么不给符合条件下的购房者开具相关证明呢?1月15日,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条件所限,目前该部门尚不能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开具首次购房证明。“首先,全国房地产档案目前还没有进行联网,我们无法查到购房者是否有过在外地买房的情况;另外一方面,目前有一些人购买了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或者是买了房子目前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此外,太原市房屋产权档案系统尚不完善,全面查询市民的房屋产权状况存在一定困难”。
山西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调研员田方林告诉记者,《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是国家财政及税务部门下发的,没有联合建设部门,这是导致地方难以具体执行的一个原因,此外,该文件中所说的“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指向不明确,应该是“住房所在市(县)”。
各方建议
希望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细则
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省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卫留才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再联合出台实施细则,以确保符合条件的购房者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记者发稿前了解到,太原市地税局已就此事向山西省地税局进行了汇报。山西省财政厅也已向财政部上报相关情况,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让这一房地产税收减免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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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出书面承诺即可视为首次购房
据《法制晚报》2008年10月30日报道,为让购房者享受政策实惠,北京市地税局下发通知明确,在建委提供首次证明前,如果纳税人确实是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出于方便纳税人的考虑,只要纳税人填写《首次购房承诺书》作出承诺,同时本人愿意签字并就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可不到建委开具首次购房证明。对于作假者,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视具体情节,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冯铁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