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1000万贴息仅花出89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待突破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1月21日,更香有机茶商标质押贷款签约仪式暨北京宣武区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工作推介会在马连道更香茶楼举行。北京银行琉璃厂支行与北京更香茶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俞学文现场签署商标质押贷款800万元的贷款协议。
  从股权出资到允许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入股、质押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缓解企业融资难使尽了浑身解数。启动商标质押权贷款,促进了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真正把企业的“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同时,也将极大地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很多企业还没有知识产权质押的意识,而这条变品牌等无形资产为“真金白银”的新型融资渠道,也无法惠及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
现状
  知识产权为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据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很普遍,绝大多数国家法律都承认商标权具有可担保性,像可口可乐、麦当劳等著名品牌都曾被质押过。我国于1995年颁布实施的《担保法》,明确将权利质押列为我国法定的债权担保形式,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被列为权利质押的标的之一。
  为了帮助企业破解融资瓶颈,工商部门于2006年就开展了商标质押贷款工作。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是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
  经过几年的推进,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8月以来,海淀区共有15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申请。截至2009年12月,已有34家企业共获得贷款39笔,贷款余额3.14亿元。单笔贷款余额最高的为5000万元,最低的为200万元。
  商标权的质押贷款工作则更是稳步前进。截至2009年8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审结418件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帮助企业融资238亿元。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秘书长吴锡端认为,商标抵押贷款能够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意义重大。商标质押融资平台的推广有助于在行业内掀起一股品牌之风。
尴尬
  中小企业1000万元贴息花了不到1/10
  尽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企业发展注入了资金和活力,但是这一融资新渠道的甘露却很难洒到数量众多、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
  据悉,为了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工作,海淀区还于2008年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政策,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贷款进行补贴,企业贷款利息的一半由政府买单。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一年多来这1000万元补贴花了不到10%。
  根据海淀区知识产权局网站于2009年11月挂出的当年拟贴息项目名单,包括书生数字图书馆在内的6家企业榜上有名。这些企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为抵押物,总共获得89万元贴息。这个数字与1000万元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为什么花不出去呢?海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解释说,1000万元的贴息需要的贷款利息是2000万元。由于知识产权贷款的风险较大,贷款利息略高,约为6%。这样算下来,要花掉2000万元利息,至少需得到不低于30亿元的贷款。
  而根据北京市科技金融促进会的数据,2009年,北京市当年共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6.8亿元。过去3年,北京市一共只发放了13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这些知识质押贷款投向哪些企业了?经记者调查得知,放贷对象均为规模较大的企业,如精品购物指南、康比特、仁创科技等,其中很少有出现中小企业的身影。
说法
突破瓶颈还得跨越三道坎
北京淘标网负责人罗成认为,中小企业难搭商标融资快车,除了有中小企业商标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自己商标的价值这一原因,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国内的无形资产市场不够活跃。“在国外,专利、品牌、商标都有一个非常完善的交易市场,不管是可口可乐、麦当劳这样的大牌,还是从未听说过的小品牌,市场都能够给予它们一个公正的估价。但我国的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还不够发达。”罗成说。
  某金融单位负责人则坦言,按照上面文件,是所有注册的商标专用权都能质押贷款,而对金融单位来说,即便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专用权质押,也感觉比起有形资产质押贷款的风险要大得多。在银行看来,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量不大,风险高”,因此,银行也不愿意推广。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商标质押成本较高也使得企业不愿轻易尝试这一融资渠道。据了解,商标质押要付评估费,而很多中小城市还没有银行认可的评估公司,而大城市的评估机构都收费不菲。同时,商标质押利息比一般贷款的利息要高。
  专家认为,要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策,除了继续坚持贴息政策,更应该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4 版:品牌保护】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待突破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