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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小区绿化率不到40%业主可拒绝收房
作者:张新正


  据新华社报道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今后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绿化比例不得低于40%,绿化不到位,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根据《条例》,在绿化规划和建设方面,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居住区不低于40%;新建的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5%;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20%。此外,绿化工程应当与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交付使用。
  据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处处长姜年俊介绍,这意味着,今后合肥新建住宅小区绿化不到位或者是延期的话,都无法达到交房条件。违反该规定,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处以未完成绿地建设预算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张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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