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首次对通信网络安全进行分级,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根据通信网络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该《办法》将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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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管理方案被奉为给通信网络安全添了一道护身符,其主要为了防范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但“护身符”一说要名副其实,恐怕不是简单的分级管理就够了,也不是管理办法中所说:对未分级、未备案或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就够了的。以往多起通信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恐怕都远不止3万元。
(网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