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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丰田汽车召回有条不紊
首批投诉消费者已获补偿
作者:郑铁峰 吕 律


    ■本报记者 郑铁峰 通讯员 吕 律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4月7日在杭州举行“丰田问题汽车维权暨汽车消费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通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浙江丰田4S店主动实施了上门召回,90%召回车辆维修完毕,32位RAV4消费者获得了4S店提供的代步车使用,获得全额订金退还的消费者已有69例。补偿方面包括了丰田公司提供的三选一特别服务项目,还包括与损失等价的服务消费券、代金券、代工时券等。首批投诉的251位消费者均已获损失补偿,绝大部分RAV4消费者表示满意。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进展是顺利的:丰田公司已加快了浙江RAV4汽车召回的进度,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已召回维修的RAV4汽车占应召回车辆的90%,按照目前的进度,浙江省4月底前可完成所有RAV4问题汽车的召回维修。
  关于RAV4消费者的补偿问题,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各级消保委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依照丰田公司在杭州签署的召回汽车补偿承诺,正积极稳妥地开展补偿调处工作。补偿的内容,主要是消法浙江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因RAV4汽车召回而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补偿的原则,根据消费者的不同损失、不同要求,由浙江省消保委依法实施个别处理,个案补偿。浙江省消保委负责人表示,对个别消费者提出其他诉求的,也将继续支持他们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已获悉丰田公司承诺对浙江的补偿方案将适用于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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