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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 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挑战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记者 任震宇
  随着3G网络的铺开,移动互联网的时代正在到来。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3.84亿,手机网民一年增加1.2亿,达2.33亿人,占整体网民的60.8%,移动上网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如何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全面到来之前,总结和反思传统互联网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研讨未来发展可能出现的情况。”在3月23日由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主办的“2010年移动互联网知识产权论坛”上,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玲表示了她对移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所面临挑战的担忧。
  与传统互联网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比,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大体相同,但也给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手机上网是移动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形式,而MOBI手机域名遭抢注就成为不少企业所面临的烦恼。万永告诉记者,以前互联网的域名、商标曾引起过抢注,而现在的移动域名再次出现抢注,这跟企业的商标,著作权都会发生冲突。而根据媒体报道,早在几年前,包括如少林寺、双汇等知名单位的手机中文域名都已经为人所抢注。此外,手机上网的用户在三年内就有望超过普通互联网用户,用户数量的增多,以及随时随地上网的便捷,以及和其他数码设备的结合,都可能导致侵犯知识产权事件的增多。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巡视员许超告诉记者,由于互联网涉及面太广,对版权作品摄取更是海量,这样传统版权交易的模式就显得不适应。“在传统的版权交易模式中,版权拥有者和出版者是很清晰的,但是互联网不可能按照这一模式去运作,因此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商就面临着一种抉择,要么不涉及内容,要么铤而走险。在违法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当然后一种更有诱惑力。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整顿或者规范网络化的行为,主要是依据2006制定和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而这个条例制定的时候参考吸收了国外一些成熟的做法,但这些做法产生于上个世纪末,不是21世纪。”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刘晓军法官表示,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考虑,不管是移动网络还是非移动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还不是特别大。但是从实际操作上看,就面临着一个如何固定证据的问题。由于网络接触性强,很容易被篡改和变通,诉讼参与者在固定证据上就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显然,在互联网时代,各类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还没有一个较为圆满的解决制度,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又将这些问题进一步放大,而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则需要在相关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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