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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遭遇版权官司
作者:岳纲举


  本报讯(记者岳纲举)在宣布今年将投入3000万元用于内容建设、书城图书数量到年底将达20万册的消息还不到一个月时间,国内电子书“老大”汉王科技就遭遇了版权纠纷。记者日前获悉,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公司侵犯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著作权案6月30日开庭审理。这也再度引发业界对电子书版权问题的关注。
  中华书局称,1959年到1978年间,其从全国范围内调集百余位文史专家,对从《史记》到《明史》的24种纪传体正史(即《二十四史》)以及《清史稿》进行全面系统地整理,并陆续付诸出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8月的一个判决中,曾确认中华书局享有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的著作权。而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中收录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这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获取报酬权等权利。因此,中华书局诉请法院判决汉王立即停止制作发行含有原告点校本《二十四史》内容的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同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1.2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3780元。
  汉王科技对此颇感冤屈,称其在推出国学版电子书时,就希望能够和国内优秀的出版机构合作,将数字版的国学典籍收入其中。但作为国内古籍出版权威机构的中华书局当时并没有数字版古籍内容。因此,汉王科技只好转而与一直从事古籍数字化整理的国学公司开展合作。汉王科技与国学公司于2008年签订版权授权协议,每部机器支付50元版权费,迄今共支付40多万元。“如果我们败诉,将按照协议约定起诉国学时代。”汉王资源运营部总经理陈少强说。
  北京国学时代公司总裁尹小林认为,中华书局的整理本,受版权保护的部分主要是“校勘记”,而不是添加标点的正文部分。“中华书局点校古籍之后就垄断出版权,这种权利是否可以延伸到电子出版领域还需要讨论。”
  尹小林同时表示,国学公司曾提出给中华书局15万元和解,但对方没有同意。而中华书局法律顾问任海涛表示,此前没有同意和解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被告方对于中华书局享有著作权这一点没有明确,其次是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预期差距太大。现在被告对于前一点有了事实上的认可,赔偿金额双方可以让步协商,因此不排除和解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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