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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破获重大传销案
假借天狮名义引诱民众传销的骨干分子被法办


  近日,获悉陕西省破获一起假借天狮名义引诱民众传销的重大案件,涉及案件的传销骨干分子已经被绳之以法。
  2009年4月至5月份,在西安市未央区大刘寨、小刘寨和三桥等地相继发现聚集涉嫌传销活动。在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共取缔涉嫌参与传销窝点10个,劝散涉嫌参与传销人员103名,抓获杨某等8名传销骨干分子,没收非法所得454221.19元,查获加入传销组织的申请表、销售业绩统计表、传销组织人员开支凭证、对账单、花名册、摄像机、照相机及记录开展传销活动的视听影像数据。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被告人杨某窜至西安,假借推销“天狮集团”的产品,采取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2800元,名义上购买“天狮集团”的产品以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杨某在西安地区共发展传销人员数百名,他们并将参与的传销人员划分为15个小团队,每个小团队10-15人,由一名“家长”负责管理,不定期地将该组织的人员发展、收取资格费等向被告人汇报。杨某将加入传销组织人员缴纳的费用除留下部分用于组织内部活动开销及奖金外,其余均由杨某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储存的方式打入其上线的银行账户。
  据悉,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传销骨干分子杨某以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非法所得及随案赃款共计45万多元人民币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处罚金1万元。
  至此,案件真相水落石出,一个假借天狮名义欺骗百姓非法传销的犯罪分子终于落网,法律严惩了传销骨干分子,狠狠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警示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天狮集团为维护国家法律和自身权益,向工商系统、公安系统及社会表明坚决打击“假天狮”的决心,天狮集团将积极配合各地工商、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传销的“假天狮”绝不手软。维护天狮公司的声誉和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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