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电子书发展20条“军规”
■本报记者 岳纲举
10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0条。《意见》指出,未来几年,新闻出版总署将加快制定电子书标准和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这两点尤其引起行业内的关注。
标准和监管缺失造成产品良莠不齐
据统计,2009年我国电子书出货量达382万台,2010年上半年出货量占全球总量超两成,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全年预计可达910万台。与此同时,原创内容不足、编校质量低劣、相关标准缺失、版权保护手段滞后、市场竞争无序、产业监管缺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等一系列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电子书产业发展。
仅从终端市场来看,尽管今年被认为是电子书的爆发年,但是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一些问题。除国内电子书老大汉王新款电纸书迭出外,包括iRiver、纽曼、优派等在内的国内外厂商都纷纷推出电子书产品抢占市场。前不久,盛大也强势进入这一领域,低价力推旗下电子书终端Bam-book,其低价策略使得市场再次陷入混战之中,一度引起厂商之间的“内讧”。此外,大量低成本山寨电子书产品充斥市场。由于缺乏产品硬件及内容格式等相关标准的规范,市场上出现了产品良莠不齐、标准混乱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针对电子书行业进行专门的规范就成为行业发展的头等大事。
电子书被定义为硬件产品
《意见》第一条首先明确了电子书的概念,将电子书定义为硬件产品。其定义为:电子书是指将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数字化的出版物,本意见具体所指的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
这种定义方式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担忧。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分析认为,把电子书产业定义成以手持阅读器为核心的产品,重点围绕硬件展开,并没有涉及数字化的出版、发行对整个产业链带来的巨大变化,这种以硬件划分产业范围的做法是“政策落后于社会发展”的典型体现,不能超前的政策恐会造成两种结果,一种是尴尬的无疾而终,一种是人为的政策约束最终限制了产业发展的速度。
分类审批拟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意见》中规定,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上下游企业,包括内容、发行、硬件、进口等各类企业将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内容原创、编辑出版和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运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和互联网出版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芯片植入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的总发行、批发、零售业务的销售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对从事电子书进口经营业务的企业,作为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
对此,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出版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晓斌强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长期以来很多并不熟悉这一领域的企业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入,致使整个行业资质下滑。“准入制度一旦建立,将提高行业进入门槛,促使行业健康发展。”张晓斌认为。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意见》对电子书发行的资质,界定得难以理解,将其作为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审批和管理,而过去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主要是游戏光盘、教学光盘、软件等销售单位,尤其是总发行和批发必定是有一定行业背景的企业才能做,现在对于电子书这一纯粹的IT硬件产品,其主要的营销渠道在电子卖场和互联网站,如果也使用相同的管理有悖常理。目前电子书销售渠道上有发行资质的企业屈指可数,该条意见如果严格执行,对于电子书行业中的硬件终端领域影响巨大。与此相对应的是,《意见》中对数字书籍真正的分发环节——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平台却放松管理,仅需要比较容易申请的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就可以做分发平台、做真正的数字发行。这种认为硬件销售是发行、数字传播为出版的管理方式是不是有所深意还需观察。
行业标准将进一步完善
行业标准是《意见》的另一亮点。据了解,我国现有两个2002年发布的与电子书产品相关的标准,一个是《电子图书阅读器通用规范》,该标准规定了电子图书阅读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侧重于硬件方面。另一个是《开放式电子图书出版物结构》,对电子图书的内容进行了描述,对出版物文件的标识、元数据、文件清单、文档排列、出版物导读、出版物指南等内容进行了规范,用于确保各种格式的电子图书内容可以在不同电子书平台上正确读取,侧重于内容。
随着技术的进步,上述两个标准已经与现有的市场不匹配,国内的产业链在逐步形成和完善中,内容提供、设备制造、服务平台、电信运营都是电子书不可或缺的环节,亟须新的标准来定义一些新出现的因素,一个全新的标准体系才能支撑整个产业的顺利发展。
《意见》提出,将研究制定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汉王科技事业部产品总监陈绍强表示,现在电子书企业都是各自为战,统一标准更有利于整个行业规范化发展,促进产业尽快升级。
对于此次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意见》,电子书企业表示十分欢迎。在陈绍强看来,这是规范电子书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在此之前,电子书行业存在一哄而上的情况。“这使得整个产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伤害的只能是电子书产业本身,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使得企业可以自我规范,维持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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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摘要
《意见》提出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电子书行业准入制度。
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对从事电子书相关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审批和管理。
二是建设电子书内容资源集中供应平台。支持和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努力向数字出版转型,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出版内容资源的数字化加工制作,促进传统优质出版资源转化为电子书内容资源。在全国建设8-10家电子书内容资源投送和下载平台,严格确保电子书内容质量。
三是制定电子书系列标准。组织成立电子书内容标准工作组,研究制定电子书格式、质量、平台、版权等方面的行业及国家标准。加强对电子书的质量检测、认证等工作,为电子书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意见》还提出电子书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制定电子书产业发展规划,将电子书产业纳入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加快电子书行业法规体系建设;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电子书行业自律;开展电子书相关理论研究;造就一批电子书产业领域的经营专家、技术专家和企业家。
(岳纲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