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桑雪骐)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下发了2010年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公告,这是第四轮全国范围的家电下乡招标。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家电下乡招标企业投标产品由原来的50个型号增加至80个,不过,产品最高限价同上次招标规定的一致,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商务部数据显示,冰箱、彩电、洗衣机是农村家电消费三大件,稳居销售量前三,占销售总量的74%。计算机、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灶消费增速较快,城里人常用的家电随着家电下乡政策正加速进入农村,农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城乡消费差距加速缩小。
据了解,本次招标公告对上一轮招标中的中标企业资格、中标产品有效期作了规定。
根据规定,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尚具有中标资格的原中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自本次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企业原中标协议废止,已领取标识卡的原中标产品,可继续作为家电下乡补贴产品自本项目中标协议签订之日起延续销售3个月。从2011年4月1日起,所有原中标产品将作为普通产品不再享受13%的补贴。
此外,此次全国家电下乡招标,将对新、老企业一视同仁,进行严格评审。同时还将对投标产品价格的报价合理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