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11月上旬,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重点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情况,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情况,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情况,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情况,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专项整治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产业政策、规划及实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情况,执行药品质量标准及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情况。
(王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