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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购买非改善型住房家庭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
作者:叶锋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10月13日从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机构已经下发了《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再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 (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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