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凯燕置业公司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为凯燕环球中心项目加装了新风系统,并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对此,消费者表示不满——
■本报记者 孙 蔚
如果有人签合同订购一辆10万元的汽车,并缴纳了购车款,提车时,厂商一定要让他再多缴2万元钱,因为“给车加装了合同中所没有的先进设备”。买车人想不缴这笔钱不行,想退车也不行。人们一定会问:“哪家厂商会这么霸道?真是岂有此理!”可是,此类事件绝非虚构,无锡凯燕置业公司就是这样要求购房者丁建伟的。
开发商擅自加装新风系统,业主拒收房
“2007年4月,我购买了无锡凯燕置业公司开发的凯燕环球中心42层4616号房,总价款约为111万元。在缴清房款8个月后,开发商通知我前去收房,并在让我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凭空多出了一笔新风费。”丁建伟对记者表示:“买房时根本没听说过项目要安装新风系统,更没有什么新风费,如今这笔费用从何而来?而且,这笔钱被开发商笼统地列入到物业管理费中,如果不是我看得仔细,真被他们糊弄过去了。”
记者在丁建伟提供的《购房合同》中看到,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标准,包括空调、卫浴、冰箱、微波炉、有线电视、家具等,的确没有提及新风系统。
丁建伟了解到,在开发商要求业主收房时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六条中明确写道:“新风费用每平方米每月1.26元,冬夏季再加收每月5.79元/平方米的空调费(平均每平方米每月4.15元)。”对这笔费用,开发商的解释是,凯燕环球中心加装了新风系统,这是经过相关技术人员测算后得出的最低运行费用。
丁建伟表示:“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开发商怎能擅自加装合同中没有的设备、设施?按开发商的要求,我长期需要额外支付这笔新风费,按房屋剩余45年土地使用期计算,我总共要缴纳超过15万元的新风费,相当于房屋价格比当时的约定多出了15%。”
丁建伟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房,拒绝缴纳这笔费用,而开发商则明确表示,不缴齐费用就不能收房。于是,时至今日,丁建伟依然没有收到房。
消委会调解无果,业主表示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我多次致函开发商催其履行交房义务,可是开发商在回函中只是强调新风系统的好处,坚持让我先缴费再收房,否则需要承担每天300元的房屋保管费。2008年12月2日,我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也被开发商拒绝了。”丁建伟对记者表示:“造成无法收房的责任完全在开发商,可是开发商却反咬一口说是我的原因。”
记者看到,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7年12月31日交房,若逾期交房,应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缴纳违约金。
今年10月,丁建伟到无锡市消委会投诉此事。面对无锡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开发商表示,不能接受丁建伟所要求的赔偿数额。
记者致电开发商授权处理此事的无锡凯燕物业管理公司,其相关负责人李先生对记者说:“业主提出要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20万元,开发商没有答应,并认为此事并不完全是开发商的责任,业主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这个问题。”
无锡市消委会副秘书长殷佳元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事件具有典型意义,开发商在增添设备、设施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奈之下,我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当初签的合同是格式条款,约定双方如果出现争议,只能申请仲裁,不能到法院起诉。而开发商的法律顾问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凯洲是无锡市仲裁委委员、无锡市十佳仲裁员,这样一来,能保证仲裁的公正吗?”丁建伟郁闷地说道。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