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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医院“哭声” 医改才有笑声
作者:张海英


    ■张海英
  一项每年可为患者让利36亿元的医改新政——北京12月1日起实行的药品同城同价,被北京某三甲医院院长斥为“政府笑了,患者傻了,医院哭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是医改进入深水区后亟须解决的问题。(12月14日《中国经济周刊》)
  新一轮医改大幕开启之后,各地都在进行积极探索,药品同城同价就是北京的一种医改探索。据说,此举可挤掉不少药价水分,使得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16%左右,最高降价幅度达到70%以上。显然,这一举措大大有利于缓解“看病贵”这一矛盾。
  然而,对于医院负责人的“哭声”,我们不得不有所警惕。因为,这不是一家医院的“哭声”,应该是多家医院的“哭声”。我们要意识到,药品同城同价挤压了医院的利润,医院又得不到及时补偿,必然就会千方百计通过其他方式把损失的东西补回来,这样,解决“看病贵”可能就成了空话。
  医院“哭声”至少给我们两个启示:其一,药价降了并不等于整个看病费用降了。医院负责人称,患者吃什么药,吃多少药,是由医生来决定的。言外之意是,医院掌握着医生的收入,而医生不但掌握着药费,还掌握着化验、检查等费用;“药品同城同价”挤压医院利润,就等于挤压医生收入。
  其二,财政补贴要走到“药品同城同价”前面。目前,“药品同城同价”正式实行了,但政府的补贴政策还没有出来,更谈不上直接划拨资金了。显然,医院就是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干赔本的买卖。当“药品同城同价”让医院亏本时,医院必然要在患者身上打主意。
  无疑,“政府笑了,患者傻了,医院哭了”都不是一种正常表情。“政府笑了”的潜台词是,政策出了,面子有了。“患者傻了”的暗示是,看病贵不但减轻不了,或许还可能更贵。“医院哭了”表达的意思是,医改的对象不是制度,而变成了医院,医院很委屈。
  显而易见,医改的实质是政府担当责任,但从北京“药品同城同价”实行的结果看,却变成了先由医院担当、最终患者担当的局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尽管财政补贴政策最终要出台,补贴承诺要兑现,但制定补贴政策就那么难吗?监管部门难道没有意识到补贴得越晚,患者就要越多承受看病贵的负担吗?
  根据医改相关指导意见,今后通过将基本药物市场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做法,遏制住在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二次议价、幕后交易、层层加价、药一降价就消失等不良现象,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药价统一是一个亮点,必然其他地方也要实行药品同城同价,但北京实行的药价统一却给了我们不少教训。
  经常出入医院的人观察,“药品同城同价”并不能解决以药养医的根本问题,因为药价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统一,但处方权、化验和检验权依然在医生手里;而且很多的同一种药品在这家医院有,在另一家医院却没有,医院实行错位经营,“药品同城同价”政策自然被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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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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