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通讯员武 工)近日,江西省武宁县石门楼工商分局成功地调解了一起稻谷种子纠纷案,直接为41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
今年9月29日,一位老汉在石门楼工商分局哭诉说:“我种田几十年,从未遇见过这种事情,十几亩良田几乎颗粒无收。今年我家怎么过?”原来,3月份,村民叶祥华将自己繁殖的170公斤种子委托其亲戚叶林生代卖,叶林生把170公斤种子以每公斤34元的价格卖给当地农民播种。结果水稻的抽穗期间得了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用药物无法控制,造成大面积减产,有些甚至绝收。
接到投诉后,石门楼工商分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取证。查明农户购买的这些种子是叶祥华自繁的,他没有经过有关技术部门验收,私自出售,负主要责任,天气原因发生病虫害占次要责任。工商分局进行协调,后又会同罗溪乡政府对此事作了详细调解,考虑到叶祥华的承受能力,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叶祥华退回全部农户种子款,并当场弥补这40多位农民因其种子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