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带来很大交通安全隐患 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李燕京
在城市,电动自行车被解禁,在部分农村,电动自行车又挤入了家电下乡补贴行列,由此,电动自行车的销售量迅速增加。然而由于配套政策不到位和监管力度不足,致使人们在享受它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烦恼。
政策促进 销量猛增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联合公布的《2010年江苏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显示,江苏人特别喜爱电动自行车,2009年全国电动自行车总销量是2369万辆,其中仅江苏省就达到了700万辆。
另据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不完全统计,温州市现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2家,销售经营单位514家,近4年来,该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达到60万辆左右,且有继续增长的态势。
在城市,各种限制政策不断被取消,电动自行车可以说畅通无阻了。在农村,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推进,电动自行车在部分地区也成为了可以享受补贴的产品,保有量不断攀升。
武汉新亚达电动车城总经理黄官清介绍说,他们的电动自行车月均销售稳定在2500辆以上,六七月份的时候甚至会突破过3000辆,今年市场销售增幅在20%左右。
事实上,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场每年都保持着可喜的增长速度,与此同时又不断开拓农村市场。据了解,江苏省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共有10类,其中电动自行车是新增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与家电下乡政策一致,截止到2013年2月。
记者还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为满足当地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云南也将电动自行车列入了新增家电下乡产品名单。农村消费者在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后,最高可获得260元的财政补贴。
随着电动自行车陆续在多个省市挤入家电下乡行列,经销商、制造商们纷纷跃跃欲试。某品牌经销商近日告诉记者,对家电下乡释放的购买力,目前谁也无法预测,企业必须未雨绸缪,“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提高库存,保证供应,明年会是一个好年景。”
监管乏力 隐患严重
在政策的助力下,电动自行车销量一路攀升。但与此同时,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市场一度陷入混乱。
据了解,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国家标准的远远多于符合标准的。由于车辆超速行驶,电动自行车成为了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
温州市公安局做过初步调查,时速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占80%以上。还有萧山,上路的超过20万辆电动自行车中,绝大多数都时速超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在全国其他地方虽然没有类似的统计,但是问题却基本一样,超标车辆远多于合格车辆。
在北京,一位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时速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现在很少,超标的车,车身明显长,车头也宽,类似于摩托车,有的能装5个22伏电瓶,时速最高可达70公里。“这样的车好卖,时速20的不好卖。”
调查发现,一些消费者的确喜欢跑得快的电动自行车。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都规定,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但《2010年江苏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显示,行驶时速为25公里的最多,占39%,20公里的有25%,30公里以上的有24%,只有12%的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在15公里,换句话说,近九成消费者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都超过了国家规定。
消费者喜欢骑快车,制造商们纷纷迎合,对此,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及时地纠正,而是放任自流,形成了有法不依的局面。由于疏于监管,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被越提越高,虽然时速超标的车辆不能上牌照,但也没关系,没有牌照一样可以在马路上跑,因为同样也没有人管。但是,由于车速快,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车祸量近年来迅猛攀升。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没有牌照,肇事者如果逃逸,则很难被找到。另外,由于没有牌照,盗窃现象也十分严重。
安全行驶 需要新规
大量超速、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奔跑显然不利于管理,但的确又有时速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许上牌照的明文规定。那么,该如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这是一个难题。
记者留意了一下经过身边的电动自行车,发现有牌照的还真不多。数量庞大的超标车因为无法上牌,便处于了管理的真空状态,隐患众多。于是,一些地区想出了新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照,但又要将其管理起来,于是,不上牌照可以,但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
记者了解到,在浙江绍兴、江西上饶等一些城市,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比较高,当然,超标车也很多。为了管理方便,他们推出了登记制度。电动车所有人可就近到当地派出所设立的备案登记点进行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备案的无牌超标车将受到处罚,甚至会被暂扣并查清车辆来源。
一位业内人士无奈地指出,这些超标车既不能将其作为非机动车管理,也不能完全按机动车管理,只能通过特殊的管理措施来进行规范。
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超标电动自行车按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现在给超标车登记备案,无疑是承认这些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不仅与正规电动自行车争抢马路,还会因速度快,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对登记备案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少在一线指挥疏导交通的民警也感到有些无所适从。他们认为,现在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数量居高不下,其中大多数与超标车有关。但这些超标车登记备案后,他们查也不是,不查也不是。查它吧,车主说自己的车子登记备案了,可以上路行驶;不查吧,又的确不安全。
看来,要让电动自行车合法、安全地在道路上行驶,还需要一个切实有效、能够执行到底的法规来铺路。
●链 接
电动自行车质量令人忧
电动自行车是被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从部分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情况看,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并不能让人放心。
记者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最近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25个批次产品,合格率为72%。不合格的7批次产品,主要是在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蹬间隙等项目上存在问题,而且这7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存在时速超标问题。
今年第三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8批次产品,不合格的有9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1.车辆制造超标准,主要是最高时速或者整车重量超标;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足。国家标准要求在施加一定负荷情况下,经7万次振动后,车架或前叉不得有破损、明显变形或松动,而在抽查中,有些车辆会发生车架断裂或前叉断裂,说明产品的车架或前叉材质很差;3.把立管强度差,若使用中一旦断裂,会造成伤亡事故;4.脚踏行驶能力差,标准规定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但在抽查中有近1/4的车辆脚踏行驶能力差。
另据 《2010年江苏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于电动自行车主要零部件的满意度,没有一项是超过半数的。相对满意度较高的是电机,但也只有50%;直接关系到行驶安全的车架、前叉和刹车系统,满意度只有18%和32%;电池和充电器的满意度仅为26%和17%;控制器的满意度最低,是15%。
调查显示,电池、充电器的问题是电动自行车消费市场中最常见的,41%的消费者遇到过这类问题;刹车不灵、轮胎质量也是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分别占35%和24%;车架与前叉的质量直接关系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有10%的消费者反映存在问题。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问题都是直接影响骑行人安全的,比如说充电器,有些充电器粗制滥造,在各地消协接到的投诉中,经常有充电器自燃的事例,这非常危险。还有刹车、前叉等关键零部件,在当前消费者骑行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偏快的情况下,若无法及时起到安全保障作用,极易引发危险事故。这说明生产企业对零部件的进货把关不严,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关注度不够。
(李燕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