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纲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正式实行,为保障和支持《条例》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近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
记者了解到,这批配套政策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等一系列与《条例》配套实施的文件。此前,环境保护部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 (2011-2015)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第一批)》。
据了解,我国废弃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年电器电子产品产生量约2500万台左右,合50多万吨。这些配套措施的出台将有力保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将进行统筹规划,并要求企业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