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协会也在网站上发布《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并征求意见。有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同时发力,对于遏制恶性竞争,维护网民利益,规范市场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出台这些规范的背景,就是我国互联网界存在的乱象,尤其是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可以用“江湖”混战来形容。互联网“江湖”具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无政府状态,各个帮派占据山头自立,并图谋灭掉其他帮派,专业用语称其为“无序竞争”;二是无法律状态,各位老大按江湖规矩出牌,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无法无天。这样看,2010年的互联网市场,用 “江湖”形容最恰当不过,其中3Q大战是最典型的例子,将“江湖”乱象上演到了极致,其间用户的权益全不在话下,被双方赤裸裸地“绑架”了。
《征求意见稿》针对上述种种不正当竞争及损害用户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比如,第六条“无正当理由,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以及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信息依法承担保密义务,应加强系统安全保护,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用户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很明显是对2010年出现的互联网业界乱象的一种有针对性的规范。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互联网信息服务争议处理机制及罚则,具备了一定的可操作性,体现了工信部治理行业竞争乱象的决心,将完成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竞争秩序的由乱而治的过程。不过,互联网领域的“江湖”乱象能否得以解决,关键就看《征求意见稿》的可操作性,尤其是在既有诸多江湖恩怨下,考虑既有问题出现的原因、解决的办法、用户权益的保护等,这对于终结互联网江湖乱象至关重要。 (岳纲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