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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关税降低是多赢之举
作者:马光远


    ■马光远
  一刀切征收关税,这不仅无助于打击走私,更会引发民众情绪的不满,最终不利于海关的执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通知称,从1月27日起,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税率从20%调整至10%。这意味着,人们关注的iPad进口关税将从1000元降至最高500元,原价3000元的iPad进口税也相应调整为300元。
  而iPad的关税降低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源于去年8月份海关总署颁布实施的54号公告,依据该公告,个人过关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均需纳税,而像iPad等20种物品不在免税之列,须全额缴税。其实,海关总署的54号公告并非一个新的规定,早在2007年修订发布的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中就明确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及其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附件、零部件”适用的进口税税率为20%。
  对于海关一刀切地向iPad征收千元关税的政策,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官方,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议。甚至连商务部都曾表示,海关的此举与我国入世承诺冲突。对于外界的质疑,尽管海关表示并不违背WTO的规定,而适用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但依然没有平息外界对于海关此举合理性的质疑。
  因此,这次税则委员会明确降低iPad的关税,并且按照iPad的实际价格征收,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纠错之举。之前,曾经有海关的有关人员对笔者叫屈称,54号公告其实不过重复了2006年国务院的规定而已,是一个老办法,之所以重申,是为了打击水货和疯狂走私行为。这种解释其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海关在颁布54号公告的时候,并未考虑公众的感受,而且在引发争议的情况下,也没有详尽解释,以致于陷入了被动,而且,从法律的严肃性而言,这种随意出台政策的行为的确不符合法治原则,而且,20%的税率也明显过高。在国人纷纷出国购买自用品的情况下,不能以打击走私为名而侵犯公民出境购物的权利。
  海关主动降低关税,一方面避免了以前的规则与WTO的相关规定违背,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另一方面,这种主动纠错的行为事实上也修复了海关自身的形象,同时,按照实际情况执法也容易赢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打击水货是应该的,但不能对普通民众实行有罪推定。对于关税,尽管各国规定都很严,但在具体执行上都实行弹性和灵活的温情原则,而不是粗暴地一刀切执法,这不仅无助于打击走私,更会引发情绪的对立,最终不利于海关的执法。在关税降低之后,相信大家缴税的主动性也会提高,而不会恶搞般地传播那些逃税的办法了。特别是,此举无形中也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可谓多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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