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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教育进校园初见成效
作者:洪敬谱


      2010年底,安徽省滁州市消协针对该市部分大、中、小学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
■本报记者 洪敬谱
  为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增强青少年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培养健康消费习惯和现代消费理念,安徽省滁州市消费者协会于2010年底对该市部分大、中、小学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近日,该市消协公布了本次消费教育调查活动结果。
  全市七成以上学校进行了消费教育
滁州市消协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滁州的明光市消协、工商局早在2003年就开展了红盾维权进校园活动,加强了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并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消费维权的重点来抓,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此基础上,为引起教育系统对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的高度重视,还于2004年9月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就中小学本身如何开展消费教育系列活动进行了研究,此后,教委对各中小学提出了要求,明光市各中小学也都非常重视,并将消费教育列入教学课程。目前,该市小学、初中、高中的《思想品德》课都设有消费教育章节。此外,大中专学校文法、经济院系也设有教育消费科目。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学校中,有3所大学、34所中学、49所小学开展了消费教育进学校系列活动,分别占调查总数的 75%、79.06%和71.01%。
  消费教育通过4种途径开展
  滁州市消协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市的学校消费教育主要是通过以下4种途径进行开展的。
  一是学校将其列入教学课程,但选择这种方式的学校比例较小。
  二是在学校内开展消费教育讲座等活动,选择这种方式的学校较为普遍。一般是由学校在不同学期,安排专门时间,主动邀请工商、消协、安全等部门人员到学校宣讲消费理念和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食品安全常识以及食品真假鉴别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消费知识教育,先后共有268场次。
  其次,工商、消协,公安等部门也经常主动与中小学校主动联系,到学校开展消费教育。近年来,总计受教育学生达3万余人次。
  三是发挥红盾青少年维权工作站作用,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走进学校,开展系列活动。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向中小学赠送消费相关知识书籍。近年来,滁州市工商、消协共向中小学赠送书籍约5.8万余册,这样一来,使中小学生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效的增强了中小学生维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通过摸底调查,各中小学师生普遍反映,他们从工商、消协等单位开展的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取得了很大收获。收获一:通过活动,各校领导对此项活动认识高,重视程度强,绝大部分中小学领导都能将该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每学期都相应安排消费教育时间,并大部分都能按安排计划落实。收获二:各大、中、小学领导认为,该活动对落实教学大纲,提高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收获三:该活动受到各中小学学生的拥护,学生的学习兴趣更浓。普遍反映,通过消费教育,学到了消费知识,学到了如何理性消费和安全消费,增强了维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
  部分学校为追求升学率而忽略消费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教育进校园等消费教育活动确实受到了许多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师生的欢迎,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由于以下几个原因,致使消费教育活动有待于进一步被理解,消费教育工作的开展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少数学校领导和老师对消费教育活动重视不够,有的学校为追求升学率而不重视消费教育活动。特别是中学毕业班的学生,星期天、节假日都在上课,一律只强调学生的升学率,总是说挤不出时间上消费教育课,致使高年级学生受消费教育的机会反而比低年级学生少。
  部分学校没有真正落实消费教育在教学计划上安排的课程。从摸底调查情况看,大部分学校在每次开学期间都安排有消费教育系列活动计划,但因种种原因有些学校并未落实。
  工商、消协等部门缺少人手也使沟通协调有时不够顺畅。工商、消协等部门作为消费维权的主管部门,理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与教育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系列活动,但由于事多人少,不能正常开展消费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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