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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 海通 讯 员 付 强
从国家到江西省,一直明文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购买教辅书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中小学生统一征订教辅书。但在江西省的部分县市,仍然屡屡发生中小学生“被自愿”统一征订教辅书现象,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强烈不满。
部分地区违规征订现象严重
“刚刚开学,学校就要求学生定点购买教辅书,这不是违规操作吗?”新学期伊始,部分学生家长就向记者反映,南昌县莲塘二小公布了教辅书《目录》,要求全校学生到南昌县澄湖东路的一家名叫“群艺”的书店购买《掌控新课标》《好字行天下》等教辅书。当家长们前往该书店购买时,惊奇地发现这里竟然出现了家长排队购买的现象,一些教辅书甚至已经脱销。一位三年级学生家长在电话里向记者大倒苦水,她购买了5本教辅书,花费了60余元。“没办法,如果不买这些书,孩子就没有作业做,因为老师会在这些书内布置作业。”
与此相对应的是,据江西本地媒体报道,去年年底,根据历年各校教辅选用情况,江西省弋阳县教体局组织专门人员,在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相关教辅书参考书目中,选取了一定书目作为今年该县教辅参考书目。日前,该局下发了《弋阳县2011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参考书目》的通知,要求:“各校要严格按照本《书目》所列的书目统一组织征订,对于选购的教辅材料,须向学生和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并进行张榜公布”。
无独有偶,日前,江西省瑞金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定了详细的订书及收费的程序,即采取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学校牵头协调配合的办法,所有费用在教辅书发放后,各校及时组织学生将费用缴至新华书店。通知中还规定:“不得使用规定科目之外的教辅书进行讲解、统一布置课内或课外作业”;萍乡市则发出了《关于印发2011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学生教科书目录和公布普通高中教辅用书推荐目录的通知》,其中指定了两套分别由21世纪出版社和江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辅用书。
上级教育部门向学校施压
对于瑞金市统一教辅书的做法,此前,瑞金市教体局王科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他们原则上是严禁学校统一订购的,学校会根据书商提供的宣传单,发给学生家长,然后让家长自愿选购。但王科长坦言,部分学校确实集中订购了教辅书,但这里面并没有行政强制,都是家长自愿签字的。“选定相同的教辅材料,主要是为了方便老师统一安排作业,不选定不好,如果让老师来选可能会很乱,很难管理!”王科长说。
在记者了解的江西10个县市教育局中,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均表示,学校为了规范而进行统一订购的现象是存在的。但个别中小学校长也向记者表达了另一番无奈。
樟树市一小学的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其实,学校也不想为学生征订教辅书,但每到征订工作开始后,学校除了收到相关书目外,还有来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相应教辅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诸如要做好《XX之友》《XX周报》等报刊的宣传推荐和阅读指导工作。虽然通知上提到了坚持自愿原则,但同时也要求学校积极宣传推介,认真做好征订工作。这位校长坦言,在这类通知的“指导”下,他们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订购上述教辅书。
南昌市一中学的校长也坦承,对于学生统一征订教辅书,其实大多数学校是不太愿意的。一方面政策上要求采取自愿原则,但另一方面学校在征订时往往会受到来自“上级”的无形压力。“有的教育主管部门会经常过问学校征订教辅书的情况,甚至会口头下达征订率,或者在会议上对各学校的征订完成情况进行排队评比。”该校长表示。
滥征乱订现象将被严查
“无论是学生‘被自愿’购买教辅书,还是教育部门统一征订教辅书,这都是‘权力寻租’的一种表现,它最终侵犯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权益。”近日,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西省社会学学会会长王明美表示,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辅书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行为也好,学校也罢,归根到底还是利益在作怪。一旦有了利益存在,以权力来获取利益的“权力寻租”现象就会出现。如果监督和打击的力度不够,这种现象就会愈演愈烈。
江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发文统一征订教辅书、定点购买教辅书、利用教辅书布置课内外作业、教辅书指定出版社等行为,都是明显地违规操作行为。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近期,江西省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加大对滥征乱订教辅材料问题的查处力度,把中小学校长列为治理滥征乱订教辅材料的第一责任人,对受利益驱动滥征乱订教辅资料的相关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的,将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