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彭为红 记者吴采平)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出台了《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等7类人群,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的优惠。
《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农民创业者、复员退伍军人创业者、城镇失业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投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业者,县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引进的投资者等7类群体,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时,首次出资额可从此前规定的1万元,降至注册资本总额20%以下。
湖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这实际上相当于允许符合此条件的内资有限公司首期“零出资”,此举将有利于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