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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市
采取4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作者:梁俊鹏 冯铁飞


  本报太原讯(梁俊鹏记者冯铁飞)今年以来,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新荣分局采取4项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努力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项措施如下:一是完善农资商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监管到位。针对辖区从事农资商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全面规范农资商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开展农资商品知识专项业务培训,向经营者、消费者讲解农资商品识假辨假知识,总结识别不合格农资商品的经验和方法。三是广泛利用各方面资源,提高农资商品打假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依托12315申诉举报站等,在农资商品经营店建立联系点,定期收集农村消费者对农资商品使用情况的反馈信息,并针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商品,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定向监测工作。四是突出办案重点,严查大要案件。截至目前,该分局已检查辖区全部农资商品经营户,抽检农资商品11个品种,查处农资商品违法案件3件,查获不合格农资商品180公斤,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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