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讯(程锐 记者 洪敬谱)近日,安徽省芜湖市消协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手机维修不规范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给消费者调换了一块新手机电池。
3月下旬,安徽省芜湖市一位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反映其于去年3月从该市某品牌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款手机,使用一段时间后,手机不能正常使用。因为在“三包”期内,消费者找到了专卖店要求维修,手机专卖店帮助消费者联系了该品牌手机在芜湖的特约维修站,维修站检测后发现是手机主板出现了故障,经过更换手机主板后手机恢复正常使用。但当消费者使用一段时间后,手机又出现了故障,消费者只好将手机再次送维修站维修,检测发现又是手机主板出现故障,这时消费者才发现,上次手机维修更换主板时,维修站给消费者更换的是一块旧主板。消费者很恼火,要求维修站更换新的手机主板,维修站认为:不论主板新旧,只要将手机恢复功能即可。
芜湖市消协认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义务: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的规定,在“三包”期,为消费者免费维修手机以及对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更换新的零部件是修理者的法定义务,维修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更换使用过的旧的零部件。
经过芜湖市消协调解,维修站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手机主板并向消费者道歉。芜湖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维修手机时应要求商家提供维修清单和维修记录等书面凭证,维修完成后要仔细验收,一旦权利受损及时携带相关凭证向有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