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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傍名牌”现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醒消费者
购买商品多注意正品特征
作者:郑梦超 普翔


      本报讯(普 翔 记者郑梦超)近几年,电视节目中的模仿秀类节目颇受欢迎,公众模仿某位名人越像,越是成功。但是在商业活动中,如果对一个知名商标进行模仿,就会混淆消费者的判断,导致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混乱。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专门针对此类“傍名牌”现象进行分析,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多注意正品特征。
  据朝阳区法院法官介绍,因为商标承载着商品声誉等多重信息,部分商家就打起知名商标的主意,将自己的字号、商品名称、装潢包装等模仿他人的注册商标,企图混淆消费者的识别能力,达到“傍名牌”的目的。
  朝阳区法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识破“傍名牌”的手段:
  第一,购买渠道。大部分的“傍名牌”商品往往出现在小规模经营的经营者店铺。一般而言,消费者如果去集中众多经营户的市场和小规模经营的场所,应当提高注意力,看商品包装是否精细和完整、商品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格等。
  第二,正品特征。正品的商标、包装和产地等商品信息是识别正品商品的一个重要方面。消费者应当多留心正品商标的准确文字、颜色、排列顺序、包装特征以及具体的生产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从外观上较为直接地看出假冒商品和正品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从根本上来说,要减少甚至杜绝“傍名牌”现象,还要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多下功夫,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同时,经营者也应加强自律,不能抱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稍加改造的商标不会构成侵权,诚实信用才是企业长久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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