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聂国春)记者从中国保监会网站获悉,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因擅自制作违规宣传资料、违规销售,近日被贵州省保监局各罚1万元。
根据处罚曝光的信息,两家公司在销售方面违规严重。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张某故意将7份保单的投保人联系电话填写为其个人手机号码,并由其伙同他人冒充投保人接受回访,导致保险公司未在保单犹豫期内完成对投保人的回访。泰康人寿贵州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陈某在向张某等5名投保人介绍保险产品时,采取承诺保底收益、隐瞒退保损失、隐瞒犹豫期权益等手段误导投保人。在泰康总公司电话回访发现上述问题后,陈某继续通过代客户在问题件《跟进回访客户权益确认书》上签名的方式,掩饰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误导行为。新华人寿银保客户经理段某、泰康银保客户经理张某未引导投保人在投保单上亲笔抄录38字风险提示语句。
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还表现在印制宣传材料方面。处罚决定书显示,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新华人寿贵州分公司营销部未经总公司同意,经营销部负责人王某审核,营销部先后擅自印制及发放《十年保额分红惊世巨献宣传彩页》15万份、《尊享人生财富增值计划宣传彩页》6000份、《成长快乐少儿保障计划宣传彩页》3万份。泰康人寿银保客户经理王某自制违规产品信息披露资料“泰康人寿金满仓B款‘收益示例表’”,收益表仅按照该产品的高档分红水平进行利益演示。
贵州保监局对上述两家公司的违规行为各罚款1万元,并对相关当事人作出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