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上网本应执行电脑三包规定
本报南京讯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消费者李先生前年买了台某品牌便携式上网本,在使用了一年多后出现黑屏现象,机器无法正常启动,经专业人士检查为主板损坏。因上网本主板都是高集成的,维修起来很难,出现主板故障只能到厂家维修、更换。
李先生找到商家后,被服务人员告知该上网本必须寄回厂家定点维修,维修主板费用要1000多元,因已过了一年保修期,须李先生自己负担。李先生对此有疑问:笔记本电脑保修期一般不都是2到3年吗?
业内人士表示,“便携式上网本不是笔记本”的说法就好比“液晶彩电不是彩电”。上网本的特点是小巧轻便,适合随处携带,在购买时销售人员均会以“笔记本电脑”来介绍,很少提及保修时间,所以消费者要多留个心眼,一定要问清楚具体的保修期限。
随后,李先生到当地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家同意为李先生免费维修主板。
工商部门就此提醒消费者,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只要是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列入目录的微型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选购件及软件,都应该严格按规定实行三包。其中台式微型机、笔记本微型机三包有效期都应该是整机一年以上,重要零部件(如主机板、CPU、内存、硬盘、电源等)都是两年以上,而保修一年的主要是针对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 (陈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