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针对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网站侵犯版权现象,为促进版权资源信息合法共享,北京市版权局日前发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该意见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该意见,传播侵权作品的违规网络企业,将被市版权局约谈。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共有14条,对网站规范资源分享平台的用户上传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应当提示网民不得上传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网站还应有效记载网民的姓名或名称、网络地址等注册信息,相关信息应保留一年等。该意见还特别鼓励网站推行实名注册。
点评:>>>>>>>
网站侵犯版权的现象愈演愈烈。虽然互联网的精神之一是分享,但这不应当成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理由。分享自己原创的作品无可厚非,可要是拿着别人的作品去为自己的网站赚钱,就不仅有悖于互联网精神的实质,也有悖于法律了。即使作为普通网民,上传他人的作品,也要考虑作者的感受,否则也同剽窃无异。不过,约束网民的行为必须通过网站来进行。此次北京市版权局的做法,或可以对互联网侵权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除了约谈,还应加大网站应承担的实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