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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未完工通车何太急
作者:燕云飞


    ■燕云飞
  世界上已建成的最长的跨海大桥——山东省青岛市胶州湾大桥,6月30日举行了通车仪式。但是,当人们驱车行驶在大桥上的时候却发现,桥上很多隔离护栏的螺栓都没有拧紧,甚至有的地方还没有安装隔离护栏。大桥工程处的负责人说,要把护栏和照明灯全部装好大概还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据7月5日《郑州晚报》报道)。
  护栏和照明灯作为胶州湾大桥必不可少的安全设施,却没有安装完毕,虽然不影响通车,但毕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既然如此,又何必匆匆举行通车仪式?这着实令人担忧。
  众所周知,人、车、路是交通安全的三要素。7月4日,湖北省仙桃市发生的货车追尾客车事故,致23死29伤,肇事因素仅仅是客车违规停车下客和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过去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警告世人,交通安全实在疏忽不得,哪怕是人、车、路的某一个方面的微小闪失,都可能会酿成锥心大祸。
  正因如此,各地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整治,此起彼伏,同时对车辆年检以及运输企业的检查,也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制度。诸多措施,实质上是指向了交通安全中人、车两个要素。但是,如果政府部门所提供的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存在隐患,那么对人、车两个要素的整治效果,无疑就会大打折扣。或者说,政府部门在整治交通安全中,如果只把目光盯向了人、车等社会层面,而对于道路桥梁——这个属于政府部门管理范畴的要素,却由于其他因素的干扰而放宽条件,那么就成了一种典型的选择性交通整治。
  值得回味的是,今年4月21日,青岛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这个会上,青岛市政府与有关部门签订了 《20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有关领导在讲话中指出,要加大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力度,对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道路,要逐一列出单子,提请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时间仅仅过了两个多月,引人瞩目的青岛市胶州湾大桥通车,有关部门却忘记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忘记了斩钉截铁的领导讲话,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对于青岛市胶州湾大桥的安全隐患来说,不用排查,也不用列出单子,因为其世界最长的名号摆在那里,是一座备受关注的大桥。未彻底完工而按期强行通车,或者说明有关部门太容易遗忘,或者是所谓的目标责任书约束力太弱。当然,公众最不希望看到的,是言行不一致。
  提供安全的道路桥梁交通条件,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公路姓公,桥梁也姓公。对人和车的交通安全隐患“零容忍”,而对自身的违规行为却看不到,这是一种严于律人,宽以待己的行政方式,也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相关单位应该好好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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