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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才是最好的规定
作者:吴玲


    ■吴 玲
  武汉市绕城高速黄陂甘棠收费站近日发生了一幕悲剧:因收费站坚持收取15元的过路费,急救人员在此额外花费了10多分钟,车上伤者最终因抢救无效身亡。(7月10日《武汉晚报》)
  急救本身是与时间赛跑,每一分每一秒对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任何一个环节的阻滞都可能会导致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15块钱的过路费,让生命的通道堵塞,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在尊重生命已成为社会共识的今天,却因为15元买路钱的纷争导致生命绿色通道的“关闭”,从而使一条生命瞬间飘逝。原本可以将一个生命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收费站人员却为了区区的15元钱,置亟待抢救的生命于不顾,死守“规定”不放,这是令人多么痛心的悲哀。执行收费规定也许没有错,但面对一条生命的消亡,任何的规定都显得苍白无力。
  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在规定与生命面前,孰轻孰重不言而喻,规定应给生命让路,生命的绿色通道面前应该永远没有红灯。为什么往往为了一个患者的生命,警车可以突破禁止闯红灯的规定,一路畅通无阻为生命开道?为什么为抢救一条生命,飞机可以突破航行规定,为生命领航?这些突破种种规定的特殊举措无不体现着“生命才是永恒的特殊通行证,才是一张免死的金牌”。紧急关头,人的生命可以大于一切、高于一切,自然选择和社会法则都彰显着这样一条准律:所有的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
  人为规定的制度规章,不能穷尽地规定所有的生命活动,对生命的尊重和保护应体现在人的一种本能上。当生命处于一种危急状态,任何规定都必须暂时“休克”,只为生命“复苏”。灵活性掌握规定才是对规定的最好执行,因为规定永远存在,但生命只有一次。
  我们从传统社会走向市场经济社会,处于一个强调“人人爱自己”的新时代,这同我们熟悉的“人人为他人”的道德理想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爱。”尊重他人的生命,自己的生命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尊重生命首先要付出理性的爱,它是我们割断各种环境羁绊的利器,让珍视生命成为我们永驻心灵的底蕴,让人们的生命价值成为至上的价值,这才是社会最高最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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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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