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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鸟”商标遭“克隆”
安徽省阜南县工商局查处一家“黑加工厂”
作者:郑刚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通讯员郑 刚记者洪敬谱)婆婆设计样式,媳妇组织加工,婆媳联手,品牌运动服就这样在手工作坊中“克隆”出来。日前,安徽省阜南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无照开办服装加工厂,又生产他人注册商标的服装违法案件,当事人两种违法行为已被查处。
  据阜南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该服装加厂位于一居民区内,生产场地也是普通的民宅。屋里并排摆放了10台电动缝纫机和2台锁边机,9名工人正在加工缝制服装。工作台边堆放着一些成品或半成品服装。现场没发现营业执照。
  经查,李某(女)几个月前以年租金4000元的价格租赁这间民宅,并投资3万余元购买了缝纫机、锁边机等机器设备,雇了9名农村妇女为工人,开设了这个小型服装加工厂。在没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采取来料加工的方式生产。至案发时共生产了3批服装。前两批已交付委托方,完成了加工任务。被查处的这批是为自己的婆婆加工的学生运动裤。李某说,婆婆看到上小学的小孙子穿的校服样式好看,就自己动手照着样子剪裁了一件校服裤子,缝制好后试穿了一下,觉得满意,与孙子身上的几无差别,效果很好,就购进了布料想成批生产,拿到市场上去销售。
  为使自己生产的裤子更像“原装”的,婆婆在网上与杭州一家做标志的印刷厂交谈,按照原装裤子上的合格证标签样子,以140元购进了仿制的合格证标签1200个。标签上印有“品牌:橄榄鸟;产品名称:夏装;等级:一等品;生产商:森仕集团……”等字样。在婆婆的安排下,组织工人开展加工生产,结果只生产了几天,就被举报。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已生产成品47条,半成品43条,“橄榄鸟”合格证1200个,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些物品进行暂扣。“橄榄鸟”是广州森仕时装(赣州)有限公司在服装、鞋帽类别上注册的注册商标,广东森仕时装(阜阳)有限公司是上述公司的子公司,拥有“橄榄鸟”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办理此案的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服装加工厂有两种违法行为,一是违反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构成无照经营行为;二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阜南县工商局对该店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给予取缔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理;对侵权行为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及标志及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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