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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一中组织学生暑期补课欲何为?
作者: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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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11:30,补完课的学生们推车离开补课点
■本报记者 王照重 文/摄
  每到暑期,山东省教育厅就会下发通知,禁止中小学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补课班。然而近日,本报山东记者站却接到了山东省禹城一中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称该学校强制学生参加补课,且每人收取360元费用,此举引起了部分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与质疑。

部分学生及家长:
暑期组织补课到底为了啥?

  7月24日,山东省禹城一中学生小艺(化名)的家长向本报记者抱怨:“暑假没放几天,孩子就又被拉回学校补课了,还交了360元补课费,这样的学校怎么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政策。补课的目的是为了学生学习,还是借机敛钱?”。
  随后,记者在一家网站的论坛中又看到,禹城一中的学生在此发帖,以发泄对学校强制补课的不满。该贴子写到:“禹城一中的老师及学校管理人员使用威胁及劝告的方式让学生去上课,时间是上午7:00——11:30,下午15:00——21:30。禹城一中的这种强制和变相强制的行为会带来许多严重的后果,后患无穷。我能感觉到,空气中那种弥漫的抱怨和不满已达到了临界点,达到了愤怒的边缘。我们在教室根本无法学下去,教室里没有风扇、空调,就像洗桑拿。”
  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反映,7月26日,记者赶到了山东省禹城市。一位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可能是由于禹城一中害怕有关部门来人检查,所以没把学生安排在校内补课,而是租用了城区内的两个小学的校舍,分别是禹城市北街小学和南街小学。在这位学生家长的指引下,26日上午10:50,记者来到了禹城市北街小学。记者看到,院内一座三四层高的教学楼将校园分成前后两部分,教学楼前排满了自行车。给记者引路的学生家长说,这些自行车都是补课学生的。
  在采访时,记者跟禹城市北街小学的门卫搭讪,但该门卫闭口不谈教学楼内学生正在补课的事情。随后,记者借故去卫生间走进了院内,并绕到了教学楼的背面。记者看到,教学楼背面的操场正在施工,工人师傅告诉记者:“7月18日,这里就开学了,是禹城一中的学生在这里补课。”

市教育局有关人士:
  谁组织补课找谁去,和教育局无关

  7月26日上午11:00,记者站在禹城市北街小学门口,拨通了禹城市教育局设立的假期期间乱办学、乱补课的举报电话,向其举报了禹城一中在暑期组织学生补课的事情,并向其告知媒体记者已在补课现场,希望他们能组织工作人员前来落实一下情况。接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须将此事向领导反映,随后会给记者回电话,并留下了记者的电话号码。
  然而,15分钟过去了,记者未接到上述工作人员的电话。于是,记者再次拨打了举报电话。这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事向分管暑期乱办班、乱补课的领导、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张宝民汇报,但局机关马上要下班了,让记者等下午上了班再说。据记者了解,禹城市教育局距离该市北街小学不足10分钟车程。随后,记者再三恳请,希望该教育局能派人到现场,但对方迟迟不答应。这位女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领导就这么说的,我们只能这么做”。最终,她将张宝民的电话号码告诉了记者,让其直接给领导打电话。
  此时已是中午11:30,在这里补课的学生要放学了。记者看到,陆续有学生从北街小学教学楼内走出,前往校园内去推自己的自行车。在北街小学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名推着自行车的学生,他们告诉记者,他们是禹城一中高一年级的学生,到这里来补课是学校老师要求的。看到有记者采访,从教学楼内走出了两位成年人,学生们告诉记者,他们是老师。记者看到,这两位老师正摆着手催促学生赶紧离开,看到记者拍摄,这位老师还转过了身子。在采访时,记者听到不少学生议论道:“终于有人关注我们了,是不是我们可以早一天放假休息了。”由于看到有老师在催促,学生们便匆匆离开了。
  记者随后拨通了张宝民的电话,他告诉记者,此事他得向分管局长汇报,可局长不在,还质问记者到底想干什么。记者表示:“想采访教育局对此事的态度,禹城一中暑假组织学生补课的事情,教育局管不管?”对此,张宝民回答:“教育局没让禹城一中在暑期组织学生补课,谁组织补课你找谁去,和教育局没关系”。当记者向张宝民表示通话已有录音时,他立即怒斥记者,称擅自录音侵犯了其隐私权,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省教育厅:
  对组织补课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7月26日下午14:30,记者来到了禹城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希望能得到他们的协助,对禹城市教育局、禹城一中负责人进行采访。经过该部门多方联系,15:40左右,在新闻科长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禹城市教育局。
  然而,在该教育局又经过了约一个小时的等待后,记者被告知“联系不上禹城市教育局和禹城一中的领导,可能正在机关开会”。随后,该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张宝民与记者见了面,他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该教育局《关于禁止在假期期间乱办班、乱补课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严禁全市中小学利用假期举办各种学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全市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的教师以任何名义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上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和特长班活动”。看到上述《紧急通知》后,记者问张宝民,该《紧急通知》的有关内容由谁来负责落实?其中提到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的整顿小组在哪里?谁负责?对于记者的这些提问,张宝民没有回答。
  此外,记者还发现,在这份《紧急通知》上还附有暑期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也就是记者此前拨打的那个电话号码,该电话就设在该教育局办公室内。
  在没有得到禹城市教育局任何回复的情况下,记者又拨打了德州市12345市长热线,向其反映了此事。该热线的8号接线员告诉记者,会尽快将其反映的问题转到禹城市人民政府,等事情处理有了结果后,会及时向其反馈。
  7月27日,记者又将此事向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进行了反映。
  7月29日,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李嘉庆告诉记者,在暑期组织学生补课的行为肯定是不对的,省教育厅非常重视这一情况,并希望记者能积极配合他对此事的查处。李嘉庆说,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当日下午派他本人带队,赶赴禹城一中补课现场进行调查。对于暑期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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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近3年来对假期补课行为的处理情况

  2008年,山东省济宁市实验中学、嘉祥一中、日照市五莲县管帅中学、淄博市桓台一中4所学校顶风而上,安排学生假期上课,山东省教育部门对上述4所学校的校长,分别进行了行政警告处分。
  2009年,山东省的济阳一中、淄博十一中、宁阳四中、庆云一中、陵县一中、高唐一中、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级中学、淄博市万杰朝阳学校、兖州市孔子学府等学校违反规定提前开学,或以各种名目组织学生补课。省教育厅对以上10所学校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对济阳一中、淄博十一中、庆云一中、莘县实验高级中学4所省级规范化学校予以黄牌警告,并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间不享受省级规范化学校待遇;撤销莘县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3年内不得申报。这10所学校的校长分别受到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2010年,山东省新泰一中组织部分学生在暑假期间进行补课。对此,省教育厅经查属实,决定撤销新泰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3年内不得申报;责成泰安市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新泰一中主要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责成新泰一中退还每位学生800元的费用。 (王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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