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 健)近日,一度受人关注的“世纪佳缘遭会员起诉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会员刘擎就合同纠纷起诉世纪佳缘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2009年6月,刘擎在世纪佳缘网站免费注册成为会员。之后,刘擎在与非认证会员刘某介绍的一位泛华集团工作人员外出时遭遇车祸。车祸发生后,刘擎一方面向刘某、泛华集团索赔,另一方面于2010年5月9日购买世纪佳缘“钻石会员”,主动与上百名会员发信。几经周折索赔未果后,刘擎于今年5月就合同纠纷向朝阳区法院起诉世纪佳缘。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婚恋网站是否应承担保证其所提供的会员信息真实有效的义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世纪佳缘接到原告投诉后,及时审查会员刘某信息,采取加入“准黑名单”及“黑名单”、网站上公布等方式处理,已经履行了审查、监管义务,符合会员服务合同的约定,不构成违约,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世纪佳缘创始人兼CEO龚海燕表示,网站尊重法律判决结果,同时对某些不良分子利用世纪佳缘平台行骗深恶痛绝。“我们严厉谴责极少数动机不良的人士,同时也非常同情刘擎的遭遇,希望大家擦亮双眼,增强防范意识理性交往。”龚海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