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图
———◆提 问◆———
吴先生有一辆汽车,在保险公司上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险种。前段时间,吴先生发现自己的车突然无法启动,送到4S店检查发现,是被老鼠啃咬发动机的线路所致。维修人员在发动机舱内发现了老鼠的粪便,损坏的线束上也有明显老鼠啃咬的痕迹。吴先生因急用车,当时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并在当天开始在4S店修车。
后来吴先生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以“老鼠咬坏车辆油电路,不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为由拒赔。
吴先生想问,保险公司这样做有道理吗?
———◆回 答◆———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百党认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行为是否合理,需要看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无相关条款,并是否将相关条款向消费者事先明示。
如果合同中无相关条款,则保险公司的说法不能成立。如果合同中存有相关条款,需要看其是否属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提供者,在对格式合同进行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解释。
即使是动物啃咬属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那么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不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中包含“因动物啃咬等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内容,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郑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