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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了保费怎么还会参保失败
北京市社保部门表示,可以提供补缴延缴机会保证居民在适龄后享受同样社保待遇
作者:郑梦超


    ■本报记者 郑梦超
  近日,有部分北京市农村居民向本报反映称,他们按政策规定在2010年向基层社保机构履行了参保义务后,却被告知当年度参保失败。北京市社保部门对此表示,在参保工作审核时,不排除社保经办机构自身存在问题,社保部门可以提供补缴、延缴的机会,保证居民在适龄后享受同样社保待遇。
  交钱参保却没成功
  “钱交了,手续也办齐了,不知咋回事,我去年参保没成功。”9月26日,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村民刘先生对记者说,2010年9月,他按村委会的规定,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龙湖镇支行坨里分理处缴纳了960元个人最低缴费金额,拿着银行出具的存款回执单,到坨里村村委会填写相关缴费确认单,“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我说,只要将我的缴费情况上报到基层社会保障事务所,我的参保就成功了”。不料,今年2月,刘先生被村委会专职社保人员告知没有参保成功。
  “2010年我参保时的程序和2009年一样,为啥没成功?”刘先生随即到房山区青龙湖镇社保所询问,未得到明确答复。
  9月27日,记者在坨里村村委会专职社保工作人员安某处了解到,该村缴费后未成功参保的村民共有5人。“这些村民的确是在银行存入了规定金额,并且拿着银行存款回执到村委会填写了缴费确认单。我们也将这些信息都上交到社保所。至于为何没有成功扣费参保,我们不清楚”。
  社保所称参保失败原因复杂
  9月29日,记者来到房山区青龙湖镇社保所了解情况。“全镇类似情况有40多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复杂,我们解决起来也比较头疼。”青龙湖镇社保所所长吴束对记者说,村民缴费后参保不成功主要存在村民个人、银行及社保经办机构3个方面原因,“村民到银行存入的参保费用如果没有达到最低扣款金额,银行便不会进行扣除;每年银行系统会不断升级,比如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此前叫做农村信用社,在改名时系统也随之升级,一些个人信息不完整的村民缴费后不会被银行划走;社保工作人员的人力有限,在录入村民参保信息时,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
  吴束告诉记者,坨里村刘先生等人缴费后参保不成功的原因可以排除其自身原因,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还没有查清。
  可以补现金形式继续参保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每年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的,15年后才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坨里村村民郑女士对记者说,她在2009年第一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时刚好年满40周岁。在与刘先生同样参保未成功后,她有些不安了:“我在2010年断缴,是否会对今后领取养老金造成影响?”
  记者在郑女士提供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中看到,她在2009年11月11日存入960元参保费用,当年12月22日,该笔费用被有关部门划走;而她在2010年9月26日存入960元参保费用,至今仍未被划走。
  青龙湖镇社保所所长吴束对此解释说,只要能够证明村民缴费不成功是因经办机构因素造成,便可以补现金的方式,为村民补缴当年的保险费用。“银行系统只会对当年年度内村民所缴的费用进行划扣。由于时间早已过了期限,我们只能采用补缴现金的方式,将村民的参保信息录入社保系统。”吴束说,出现缴费村民参保不成功现象后,社保所会将村民姓名统一汇总到区县级农保中心,由区县农保中心再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报告,待市级社保部门批复后,才允许这些村民以补现金的形式继续参保。
  坨里村村民刘先生及郑女士对记者说,他们于今年2月便向青龙湖镇社保所反映了情况,至今仍未接到去补现金续保的通知。
  “我们在今年2月了解到这些未参保成功的村民信息后,便立刻向区县农保中心反映,但至今没有给我们回复。我们对此无能为力,只能继续向上级单位反映。”吴束说。
  10月13日,记者来到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信息宣传中心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此类现象并非只在房山区存在,全市各区县均有,建议记者到市级社保机构了解情况。
  可提供补缴延缴机会
  10月20日,记者采访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居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隗淑容。隗淑容对记者说,缴费后参保不成功的情况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因农村居民对政策信息掌握得不全,且农村基层社保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在工作交接时会造成问题遗漏。此外,一些村民未缴纳足够金额的保费或未到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也是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对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在信息宣传方面消除死角,让居民能够正确认识政策。”隗淑容说,考虑到目前正处在实施初期,社保部门会在政策上给予参保不成功的居民足够便利,提供补缴、延缴的机会,“没有按照规定不间断缴纳15年保费的,如果是经办机构的原因,我们会允许这些人补缴,不影响居民按时享受社保待遇;如果是居民个人原因造成缴费间断,我们也允许其延期缴费,并延期享受社保待遇”。
  至于村民反映补缴后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隗淑容表示仅为个案,各区县将缴费后参保未成功的居民姓名上交市级社保机构后,相关部门会立即核实,从核实到批示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3天。对坨里村部分村民反映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将立即进行调查。
  截至记者发稿,刘先生及郑女士的材料已由区县上报到市级经办机构。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相关链接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摘登
  ■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办理参保手续。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每月16日前将 《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区县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全区汇总的电子预缴费数据交至银行扣款。并在每月20日前将银行交来的电子扣款成功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将电子扣款失败信息导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缴费信息系统。
  ■社保所根据电子扣款失败信息通知参保人进行核对,及时修改错误信息。根据电子扣款成功信息为缴费成功人员开具 《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并于次年的3月底前为缴费人员打印《缴费对账单》。 (郑梦超/摘)
  编后 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参保城乡居民已达168.5万人,提前3年实现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新型社保政策实施后,将农村村民与城镇居民的社保待遇统一起来,这一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但是,好的政策需要落实。正像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所说,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离不开钱,但绝不是仅仅有了钱就能办好的事。这需要相关部门真正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参保手续,加强责任制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百姓能够踏实放心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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