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出台全国首个商品房限价限购“双限”政策
据新华社报道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发出的《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自11月1日起,珠海市在全国率先对该市房地产市场实行限价限购政策。
根据这一新规,自11月1日起,珠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可提供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该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香洲区(主城内)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房。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商品房预售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持同意备案的文件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申请预售。报备项目的住房平均价格超过该市2011年度房价控制目标1128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主管部门暂停备案,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暂停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这一新规还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加强住宅用地出让管理。同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土地有效供应,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对此,珠海市民反应不一。多数市民认为,悬在珠海市房地产开发商头上的那柄“剑”终于落了下来,这对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正面意义。也有部分市民认为,“双限令”对已经处于高位的珠海房价影响不会太大,因为连距珠海市主城区较远的金湾区的房价,都已在每平方米六七千元了。
一位郑姓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在新规中未说限价对象是毛坯房还是精装房,所以房产商只要不搞精装房,就对他们影响不是太大。实际上,在几个月前就已有房产商在玩这一招了,说是降价,实际上是去掉了精装修。
对这一新规,情绪有些激动的是部分已交购房预付款的市民。他们认为实行“限价令”后自己吃了亏。有位预购了一套新房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与限制在1128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限价标准比,她现在所购的房子每平方米要亏2000多元。与她一样的购房者在找房地产商协商,要求对方能多送个停车位作为补偿。 (魏 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