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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
念好“四字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作者:周鹏华 朱海


  本报南昌讯(周鹏华记者朱海)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工商局通过“引、细、督、查”,念好食品安全“四字经”,切实规范全市食品经营秩序,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引”,即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引导食品经营者自律。今年以来,抚州市工商系统共组织开展超市、食品批发户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细”,即创新监管机制,细化监管责任。该局全面推行“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食品市场监管“三定”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一岗三责”,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岗位5313个。“督”,即完善监督机制,以督察抓落实。由市县两级工商机关组成明察暗访交叉督察组,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察。“查”,即以假冒伪劣食品为查处重点,严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针对销量大、违法问题多和群众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该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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