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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无资质办学遭投诉
作者: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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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投诉学校颁发给学员的没有盖章的证书
■本报记者 洪敬谱 文/摄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的消费者盛女士向本报安徽记者站投诉称,该市一家名为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的培训机构在其网站上大肆宣传其具有国际师资力量、毕业后颁发埃及大使馆资质证书等,吸引了不少学员参与学习。然而学习结束后,该学校却只颁发给学员一张没有盖公章的证书。为此,学员怀疑这家培训学校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2011年12月上旬,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学员投诉:
  交数千元学费却只拿到没盖章的证书
  2011年12月4日,安徽省凤台县大学刚毕业的盛宝宝向本报记者投诉称,她在合肥市一家名叫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的培训机构交了5500元学费报名参加肚皮舞学习,结果学完后该学校没有按照事先的约定颁发给她由埃及大使馆认证的资质证书,而是给她发了一张没有盖章的证书,这让她非常气愤。
  盛宝宝告诉记者,自己从小就喜欢舞蹈,今年7月初她在网上看到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在其网站上宣传有国际师质团队。后在沟通时,该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高燕承诺,学员在该培训机构学习毕业后,可获得埃及大使馆唯一认证证书和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证书并推荐就业且月薪不低于2000元。高燕所说的内容与该学校网页上的宣传基本一致,并强调该学校是该省唯一一家肚皮舞研修中心。盛宝宝听了高燕的介绍后便辞掉了工作,于7月10日向其交了学费,开始了肚皮舞学习。
  盛宝宝说:“在学习期间,高燕并没有教过我任何舞蹈基本功,直接就教授了成品舞蹈,虽然是按照报名时承诺的那样,教了我14只成品舞蹈,但每只舞蹈我都只学到些皮毛。而且该学校也没有按照其网页上制定的课程表上课。”此外,盛宝宝还透露,在学习期间,高燕还要求她购买舞衣和舞鞋,一双市场价格仅10多元的舞鞋,高燕却卖给她40元。另外,高燕还要求她买4套舞衣,每套不低于500元,共花费2000元左右。“高燕说要买够4套服装参加商业演出,但其实我就参加过不到5次的演出,每次的演出费才80元。”盛宝宝说。为期45天的学习结束后,高燕推荐盛宝宝去了一家瑜伽馆代课,每个星期一节课,一节课40元,每个月收入160元,这与之前承诺的一个月2000元的收入相差甚远。
  盛宝宝说:“学完后,我曾多次找高燕要毕业证,但她一直拖着,终于在今年11月28日我拿到了毕业证。然而,拿到毕业证后我发现,这个毕业证就是用一张A4纸打印的,然后塑封了一下,上面连公章都没有盖,我怀疑这是张假证。
  记者调查:
  被投诉学校无办学资质
  2011年12月5日,记者在盛宝宝提供的交费收据上看到,其于今年7月9日和7月26日分别给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交了3000元和2500元。收据上盖着伊梦肚皮舞学校发票专用章。
  12月5日上午,记者根据盛宝宝介绍的情况打开了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网站。该网站上宣传有国际师资力量,学员有固定的学习时间,并有课程安排时间表,同时宣称该校颁发的教练证书系埃及大使馆唯一认证。
  另据盛宝宝透露,除了她之外,还有刘某、章某、赵某等多位学员和她一样上了当。但因为他们有的在工作,有的在外地居住,所以都签署了委托书,委托她代为维权。
  随后,记者致电与盛宝宝一样在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学习的学员刘某。刘某告诉记者,她和盛宝宝一样,交了5500元学费和花高价买了衣服,结果根本没有学到多少肚皮舞的知识,更没有拿到该校承诺的资质证书,因为工作忙就委托盛宝宝帮她维权。
  12月5日下午,记者与合肥市蜀山区教育局取得了联系,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未在该局备案,更没有取得舞蹈教授的办学许可证。此前,盛宝宝等学员到他们这里投诉后,他们已与该学校的负责人高燕取得了联系。高燕称,她取得了一个营业执照,但该局了解到,其所取得的只是营业执照,并非办学资质执照。
  12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合肥市工商局五里墩工商所。该所的朱副所长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投诉后于12月2日曾到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所在的地址——合肥市安居苑西村97幢402室了解情况,但敲了50分钟门也没人开,最后他们只好返回。记者随后在朱副所长的电脑系统信息中查到一个关于“伊梦”的个体户营业执照,个体户的法人和住址与高燕的资料一模一样。但记者了解到,这个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是办学培训,而是美体服务。“这属于超范围经营,等同于无照经营”,朱副所长对记者说,他们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高燕进行查处。同时该所也将尽力为盛宝宝等消费者维权。
  律师说法:
  被投诉学校涉嫌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
  12月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的刘德礼律师。刘德礼律师认为,合肥伊梦肚皮舞学校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经过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的审批私自办学,属于无资质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应依法取缔;二是利用学校网站虚假广告宣传,谋取非法利益,违反了《广告法》;三是在办学过程中不按照宣传的内容进行教学,且未能按照宣传中所承诺的向学员颁发埃及大使馆的资质证书,已构成服务欺诈,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据此,被骗学员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同时,刘德礼律师建议学员到公安部门的经侦大队报案,并以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诚信是民办培训机构的灵魂
  近年来,国内民办培训机构失信的报道屡见不鲜。这些不诚信行为严重制约了民办培训教育的发展,并由此引发了消费者的信任危机。
  古人云:“言而有信,行必果”。作为教育机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诚信教育。民办培训机构讲诚信,要从消费者的立场着想,真实地宣传自己能教授给学生些什么,学生毕业后可取得什么样的证书。
  大家都明白,在教育培训行业中,都宣称自己是诚信的,而评价则是家长和学生给的,口碑最重要。正所谓“小胜靠智,大胜靠德”,一时的失信可能会给培训教育机构带来暂时的利益,但不诚信办学乃至违法违规办学最终的结果将是失去市场,受害的还是培训机构自己。 (洪敬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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