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突出四重点
周伯华强调要下功夫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
作者:贾君
图片
图片


    图1:国家工商总局总组书记、局长周伯华 本报记者 郝 军/摄
图2: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张晋国/摄

  本报讯(记者贾 君)12月26日至27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讲话中强调,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他强调,要切实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主持会议,总局领导付双建、甘霖、王东峰、钟攸平、何昕出席会议。
  周伯华指出,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强化监管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今年1至11月,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38.95万件,其中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77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67.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2亿元。
  周伯华强调,2012年要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关键要牢固树立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观念,切实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二是要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全国联动协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要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四是要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期政策,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
  中组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工商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周伯华局长讲话全文详见A3版)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突出四重点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