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企业以赞助创业金等为诱饵骗人交定金
■吴寿褔 黄志伟本报记者 朱 海
近年来,返乡创业、自主创业成为许多外出务工者和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的新选择。针对相关申诉增多的现状,江西省工商局近日提醒创业者,面对加盟宣传时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今年4月,江西省万年县居民程某无意中在电视上看见了某省电视台播放的一则广告,称“武汉某公司可连锁加盟打火机组装,且加工的打火机成品负责收购”。正在寻求创业机会的程某觉得,组装打火机投资不大,风险很小,操作简便,产品又不愁销路,便按电视屏幕上的电话与该加盟公司取得了联系。4月29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打火机产品加工销售协议书,程某交付了12300元的货款。
5月,收到该加盟公司提供的组装打火机设备及打火机散件之后,程某完成了打火机散件的组装,并按照合同期限将打火机成品发往武汉。然而,该公司以程先生组装的打火机存在“火头太小”、“未能做到连打10次不断火”等质量问题,拒付加工费960元。程先生多次电话催促该公司负责人,但对方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最后甚至连电话都不接了……
万年县消费者协会受理程某投诉后随即展开了调查。经查,程某在该加盟公司看到的打火机样品与后来其发来的打火机散件完全不一样,且双方的协议中并无关于组装打火机质量的具体约定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万年县消协积极指导程先生与播出该广告的电视台广告部沟通,要求其协助退货退款。经过万年县消协的多次努力,最终该电视台广告部及上述加盟公司与程某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该加盟公司退回程某设备款计1.2万元,双方合同终止。
无独有偶。今年6月,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江西崇义县居民小肖通过网络看到广东一家饰品公司的宣传广告,“韩国著名影星出线代言——开办一个加盟店,不仅投资小,市场前景大,省时省力,还有高收益的回报,坐在家里日赚千元……”准备创业的小肖决定加盟该饰品店自主创业,便向该公司咨询加盟事宜。该加盟公司答应给其赞助创业资金2000元,并免费给予加盟店设计指导,同时承诺无条件退换存货。在如此“优厚”条件的诱惑下,小肖当即给该公司汇过去第一笔货款8000元,同时着手租赁店面准备开办自己的第一家饰品店。一周后,小肖收到该公司寄来的一箱饰品和市场营销等指导书籍。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该公司发来的货不但款式陈旧,而且做工粗糙,质量差,有些饰品甚至已经掉色。于是,小肖要求该公司退货或换货,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首笔货款2万元以上者才可以申请部分退货,如果换货需要交500元手续费”。多次交涉未果后,小肖向崇义县工商机关和县消费者协会求助。
接诉后,崇义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加盟的特殊性,一方面积极与上述加盟公司有关负责人沟通,对他们进行政策宣传和耐心劝告,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请求协助调解。最后,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该公司同意给小肖退还部分货款,已发出的货按市场价进行折抵。
针对相关申诉增多的情况,江西省工商局提醒广大创业者,务必警惕“加盟陷阱”,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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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识破加盟骗局
江西省工商局指出,加盟骗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形式“合法化”。实施诈骗的公司大多有营业执照,但做的却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二是合同条款设陷阱。不法分子先收取客户一定的保证金或远远高出市场价的首笔货款等,然后在合同中设置了普通人难以识别的陷阱条款,有的还规定了赔偿数额不等的违约金,在客户违约时堂而皇之地骗钱。三是欺诈“智能化”。不法分子实施欺诈有一套完整而严密的程序,一般首先是录制一些视频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免加盟费、赞助创业金为诱饵,诱骗客户签订合同并交纳各种定金。希望广大创业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