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震宇
2011年是值得深刻回味的一年。7月,达芬奇家居身份造假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随后发生的动车追尾事故又让国人引以为傲的高铁带给人们深深的伤痛。对这一年发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消费者有太多的质疑和悲伤。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对过去一年所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进行了梳理,盘点出2011年度的重大消费侵权事件,希望能引起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重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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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家居身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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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报道称,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芬奇公司)销售的天价家具,并不像它们宣称的“100%意大利生产”,所用原料也不是达芬奇公司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
2011年8月31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对达芬奇公司初步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达芬奇部分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在产品标签标注和广告宣传方面也存在不规范行为。
2011年12月23日,上海市工商局向达芬奇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全部不合格产品,并处以133.42万元罚款。
〉〉〉〉点评:
达芬奇家居事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假洋品牌”风波之一。企业之所以热衷傍洋品牌,一方面因为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为谋取暴利进行虚假宣传,另一方面是相关监管机制存在漏洞,给企业可乘之机。最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国人对洋品牌、奢侈品盲目崇拜的消费心理。近年来,部分消费者缺乏理性、科学的消费意识,“唯洋是好”,“唯贵是好”,“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甚至把花巨资购买奢侈品作为身份地位的象征。这种非理性的消费心理给假洋品牌提供了可乘之机。达芬奇家居身份造假的曝光,提供了一个净化市场、引导正确消费观念的机会。监管部门可借此对国内奢侈品行业重新审视,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清除假冒洋品牌。媒体和社会也应利用这一机会,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正确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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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变身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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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3日,公安部发布消息,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生产销售“黑工厂”、“黑窝点”6个,抓获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至案发时,卖向粮油市场的地沟油数量可能已达上万吨。
从2011年8月下旬开始,公安部和其他相关部委联合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查处地沟油专项行动,各地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实涉案油品6万余吨,打掉涉及全国28个省份,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多环节于一体的制售地沟油犯罪网络60个。
〉〉〉〉点评:
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这个黑色产业链不可能通过一次专项打击就彻底消失,要完全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须建立起高效、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和多部门齐抓共管机制。除公安部门外,卫生、工商、质检、城管等部门也要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共同织起一张治理地沟油制售的大网,呵护好民众的餐桌安全。否则,地沟油的地下产业链很可能死灰复燃。此外,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地沟油的检测标准,监管检查和执法查处都面临难题,相关部门须尽快拿出有效检测地沟油的方法和标准。除大力打击外,治理地沟油制销还须建立市场化的疏导机制。地沟油可以被提炼成生物柴油,成为替代传统柴油的新能源,政府应利用政策鼓励市场开发这一产业。有了合理的回收、提炼、开发途径,流向餐桌的地沟油必然会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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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事故震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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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3日晚上20时34分,在浙江省温州市双屿下岙路段,北京到福州的D301动车组和杭州到福州D3115动车组发生追尾、脱轨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温州动车事故调查报告于12月28日公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相关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点评:
近10年,中国铁路飞跃式发展,迅速发展为世界规模最大的动车、高铁路网体系。我国列车的运行速度越来越快,对缩短旅客旅途时间,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我国在铁路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片面追求列车运行速度的倾向。这种倾向甚至唯速度论意识,或多或少会导致对列车运行安全的忽视,动车事故调查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随着调查报告的出炉,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更重要的是,在铁路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应该坚决摒弃片面追求列车行车速度的思维与做法,真正做到把保证列车行车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抓好铁路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唯有如此,才可能有效防范各类列车安全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旅客生命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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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家乐福欺诈消费者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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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开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并依法对这些超市进行了处罚。
2011年8月25日,重庆市工商局发现有3家沃尔玛门店涉嫌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食品猪肉销售。通过调查,发现沃尔玛在重庆的其他7家门店和其正在收购的2家好又多超市也存在同样的违法行为,销售假冒猪肉共计59049公斤。随后,工商部门对沃尔玛超市进行了罚款和停业整顿的处罚。
2011年8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有多位消费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称在沃尔玛、家乐福超市购买的速冻食品有修改生产日期的嫌疑。工商部门调查后认定属实,并发现当地沃尔玛、家乐福多家门店都有涂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行为。工商部门随后对涉案超市处以违法所得、收缴货物、罚款的处罚。
〉〉〉〉点评:
为什么国际零售巨头在国外遵纪守法,到了中国就敢欺诈消费者?这一方面有企业诚信原则缺失的原因,另一方面在于相关制度规范和实际监管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让商家产生“能混就混,能蒙就蒙”的侥幸心理。长期以来,洋超市获得的超国民待遇令它们拿到比国内企业更多的优惠,洋超市自恃拥有特权而肆意违规,中国消费者早有怨言。此外,在目前零供体系中,零售商的强势地位间接导致了洋超市连续不断的质量问题。由于大型零售商和终端商拥有 “渠道霸权”,强行向供应商收“进场费”,压榨其利润,结果倒逼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上做手脚,最终也损害了超市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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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的斯电梯致人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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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四号线动物园站A口上行扶梯突然发生倒转,造成电梯上的乘客摔倒、挤压,致1名男孩死亡,多人受伤,事故电梯系国际知名品牌奥的斯电梯。这并非奥的斯电梯第一次“闯祸”。在2010年12月14日,深圳地铁1号线国贸站一台上行的奥的斯自动扶梯就发生过逆行事故,造成25人受伤。而北京电梯事故发生后,奥的斯电梯、扶梯也发生了多起事故。2011年11月25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了“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奥的斯电梯存在设计缺陷,将对涉案企业、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点评:
电梯作为一种日常使用的运输工具,安全性能至关重要。为什么有设计缺陷的电梯能够通过相关技术鉴定进入市场?电梯的设计和准入标准是否有问题?事实上,目前检测电梯参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该规定实施近10年,而电梯技术更新很快,部分安全隐患已在检测和监控范围之外,无法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同时,惩罚措施的缺位也是造成电梯事故频发的原因。缺少惩罚,企业就感受不到质量问题带来的“切肤之痛”,就没动力提高产品质量。如果建立严格、到位的惩罚措施,让商家为事故付出足够的代价,那么电梯的质量和日常维护保养也许就会得到真正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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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超标使用返炼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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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央视3·15晚会揭露,韩国企业锦湖轮胎公司天津工厂在轮胎制造过程中存在违规生产的严重问题。为了保证轮胎品质,锦湖轮胎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作业标准,然而在制造过程中,却大量添加返炼胶,标准规定的是一套,而实际操作的却是另一套。而轮胎气密层不按标准使用返炼胶,很可能导致轮胎鼓包。随后锦湖轮胎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3月21日,锦湖轮胎公司向消费者道歉,并宣布召回有问题的轮胎。2011年4月21日,哈尔滨市部分车主组成了轮胎消费维权团,聘请了具有专业鉴定资格的鉴定师,为上百位“问题轮胎”车主的近200条轮胎现场鉴定,鉴定的“问题轮胎”多是锦湖轮胎。
〉〉〉〉点评:
锦湖轮胎违规超标使用返炼胶事件,折射出我国现阶段轮胎行业标准、法规滞后的问题。据了解,自20年前制定出《子午线轮胎工艺技术若干规定》,相关标准一直未重新制定。在产品检测标准方面,中国也落后于其他国家。轮胎行业不断爆发的质量危机证明,企业自律在法规缺失时往往显得不堪一击,我国需要尽快制定出轮胎召回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相关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此事件中,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都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这种所谓的 “行业惯例”,既逃避了整车企业对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质保责任,也放弃了对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督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为降低成本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不法行为。因此,不分原因地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保证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当尽快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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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燕亚硝酸盐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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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抽检发现血燕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问题产品多达3万多盏,含量最高达11000毫克/千克。这些血燕产品主要从马来西亚等国家进口。在此前的7月26日,声称是马来西亚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局、马来西亚出口卫生部(出口检验局)、马来西亚燕窝出口公会等机构曾公开对血燕亚硝酸盐超标问题进行“澄清”,称血燕并没有造假。但根据媒体调查,这几位“马来西亚官员”身份涉嫌造假。马来西亚燕窝商联合会在新加坡《联合早报》上披露,不良商家偷偷将廉价燕窝熏至血红色,当作“血燕”出售牟取暴利,这种血燕含有超量的亚硝酸盐。
〉〉〉〉点评:
长期以来,燕窝产品是高端消费珍品而备受推崇。事实上,所谓的血燕是将普通燕窝用燕子粪便、色素之类熏染而成,吃了不仅没有营养,反倒有害。血燕存在已久,到现在才被工商部门查获,反映了目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漏洞,相关部门对此类 “非主流”消费食品关注不够。消费者上当,与商家狡猾有关,也与自身消费观念、消费知识落后与缺失相关,盲目相信荒诞不经的“以珍为贵”。实际上,拒绝食用燕窝、鱼翅、熊掌等珍稀食品才是一种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普及真正科学、健康、绿色的消费观念,替代那些落后、愚昧、盲目的消费观念和习惯,依然有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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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魔影必须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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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5日,央视曝光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事情发生后,多地市场下架双汇肉制品。
2011年10月,有媒体曝光号称中国羊肉第一镇的山东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养殖户给肉用羊喂食瘦肉精,再度引发消费者对瘦肉精和食品安全的关注。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联合公告,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瘦肉精”莱克多巴胺。
〉〉〉〉点评:
早在2002年,农业部等部门就联合下文件禁用瘦肉精喂猪。2007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司法解释,将用瘦肉精喂猪直接规定为犯罪,从饲养到上市各环节的政府监管都极为严密。为什么瘦肉精猪肉可以肆无忌惮的流通,还能通过检验,甚至进入双汇这样的知名食品企业?事实上在某些地方,“瘦肉精”不但是养殖户的通行做法,也得到某些监管层面以发展地方经济名义的默许和纵容。当监管成为“助手”和“帮凶”之后,监和管就成了摆设,有法规而无执行,再完善的法规也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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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网售假天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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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9日,团购网站高朋网组织了团购天梭手表活动。随后有网友发微博表示,北京许多买家收到的手表,经初步鉴定为仿品。该网友打算联合购买该表的上百名网友一同维权。高朋网却坚称,审核过天梭手表一级与二级代理商资质,同时在产品上线之前,抽调了两件样品送到天梭专卖店检验,检验结果均为真品。
2011年11月4日晚,瑞士天梭有限公司授权瑞表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就高朋网出售天梭手表发表相关声明称,高朋网购买的天梭手表经检测均为假货,公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
2011年11月7日,高朋网发表声明承认售假,出现假货的原因是合作商家向高朋网提供了虚假的代理资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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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网销售假天梭手表一事,是近来频现的团购消费侵权问题之一。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显示,62.12%的受访者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消费者对网络团购行业的不信任感正在日益加重。究其原因发现,目前,网络团购行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标准尚属空白。团购网站常常单方拟定合作协议,约束规制其与供应商、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相关行业组织应拟定行业服务标准,理顺团购网站与终端消费者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团购网站和商家也需要提高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服务及风险监控体系。此外,还要提高团购网站和商家进入网络团购市场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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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馒头上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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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初,央视《消费主张》节目曝出,在上海市浦东区部分华联超市销售的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系染色制成,为防止发霉还添加了防腐剂,馒头生产日期随意更改,过期回收后重新销售。随后,上海、浙江多地清查染色馒头。
2011年4月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了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随后,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开展了问责调查。
2011年9月26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染色馒头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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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再度失守。染色馒头事件不仅暴露出食品检验环节存在安全隐患,还暴露出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防线虚设的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抽样检验的产品样本应由监管部门从市场上购买,其目的是保证检验的独立、客观。但在染色馒头事件中,监管部门虽然也曾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馒头进行过检验,但所用样本却由企业提供,最终导致馒头中添加染色剂的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而超市的进货检查更是严重缺项,导致问题食品畅行无阻。正是由于一道道检验防线有意无意的疏漏,才让有质量问题的馒头得以长年累月地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