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节日消费擦亮双眼
作者:李建


      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 建)“双节”将至,河北省唐山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日临近,消费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合理消费。
  不少商家为了聚集人气,会抛出诱人的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甚至返现金来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而部分商家在进行销售时,会在票据上注明“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明显属于“霸王条款”的内容。唐山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无论是“赠品”、“奖品”还是“特价商品”,商家都应当保证其质量,商家的上述“霸王条款”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参与商家的节日促销活动时,一定要事先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心中有数,按需购买,并仔细查看价格、型号。
  针对快递纠纷增多的现状,唐山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邮寄物品应选择规模较大且知名度和信誉度较高的快递公司;如果邮寄的是贵重物品或特殊物品,可以选择在邮寄前对物品进行保价,保价过的物品丢失后能比较顺利地按照所保价格进行赔偿。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节日消费擦亮双眼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