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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缠的月租费
作者:郑梦超 刘铭 游婕 刘浩 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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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军/图

背景

  固话月租费由来已久。不管打不打电话,每个月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月租费,引起了消费者的普遍不满,取消这项收费的呼声不绝于耳,最近更成为舆论的焦点。法律人士再次提出收取月租费涉嫌违法,消费者则希望收费越少越好,最好干脆取消。电信运营商却说,固话线路由用户独占,自己不用,其它的用户也不能使用,用户为此支付一定的费用理所当然。固话月租费的存在到底合不合情理?究竟是该取消还是该降低?且看各方的分析。

■本报记者 郑梦超 刘 铭 游 婕 刘 浩 刘传江

下降空间大

曾剑秋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固话月租费并不是“中国特色”,发达国家也在收取固话月租费,因为电话号码资源有限,是独占的,号码资源被一个用户占据别人就不能用。目前取消固话月租费并不现实,但是固话月租费有下调空间。
  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固定电话月租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但显而易见的是,运营商就高不就低。只设定资费上限,并不利于企业间的竞争,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需要推出更积极的政策才能推动电信业的竞争,才能切实让消费者得到好处。
  降低收费,增加用户数量是运营商应该追求的经营目标,建议运营商收取少量月租费,但给予本地通话免费不限量的补偿,或者收取较多月租费,但给予国内长途通话免费不限量的补偿以及免费使用多项增值业务的补偿。运营商也可以不收取月租费,消费者按使用的时间交纳固定电话使用费,并给予消费者时间段的优惠。

标的不明

邱宝昌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收取月租费涉嫌乱收费,用户有权知道固话月租费究竟租了什么。号码是国家资源,电话机由用户自备,通信线路是电信运营商的运营成本,这些都不是租赁的标的物。电信公司如果要收取所谓固话月租费,首先应向用户明确出租标的是什么。如果没有出租标的物而向用户收取,只能说明电信运营商因居于市场的独占地位向用户乱收费。如果电信运营商认为月租费是用于铺设电信线路,也不合理,因为铺设线路是其提供电信服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铺设管线的费用是电信运营商的经营成本,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此外,固话月租费涉嫌重复收费,电话费用本来就是按分钟收费的,消费者已经为使用电话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无需再另行支付月租费。

垄断下的蛋

董正伟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目前,固话月租费的主要问题在于,随着移动通信的普及,固话业务越来越少,而月租费却长期居高不下,使得实际每分钟话费的价格显得越来越高。为何固话运营商可以长期无视用户的合理诉求?问题根源在于:固话市场绝对垄断,消费者别无选择。目前有两家主要的固话运营商,表面上看,固话市场不垄断,实质上却是绝对垄断。在局部范围内,消费者只有选择“装”与“不装”的权利,而没有在多个运营商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利。固话月租费的定价程序本身就存在违法。根据《价格法》和《电信条例》的规定,电话的基本资费属于政府定价,而公益性、公用性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定价行为应当采取价格听证会形式征求消费者意见。目前,《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不合理的定价依据应该接受合法性审查。

包月是趋势

杨培芳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固定电话月租费是由通信网络的固定成本形成,随着技术进步,电信存量成本已经趋于为零,也就是说固定电话这条线给用户拉通了以后,1个月用1次和1个月用100次用户的成本是不变的。固定电话资费应该加大固定收费的量,减小按次收费的量。
  电信运营商可以收月租费,并在收取月租费后免除通话基本费用,实现不限时、不限量的包月制才是未来发展方向。

北京市消协:放松管制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屈建辉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固定电话业务中,消费者每月即使没有通话,仍然要交纳月租费,这种收费方式和标准有悖公平交易原则,应采取降低月租费或采用低资费套餐等形式给予消费者多种选择。北京市消协曾对电信资费开展过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1.82%的消费者认为收取月租费不合理。屈建辉说,随着电信技术的成熟与普及,规模效应的形成,再加上宽带参加电话成本分流、光纤大幅度普及、交换机价格大大降低等,电信企业经营固定电话的成本大幅下降,而固定电话月租费用并没有体现这一趋势。他建议,国家应对固定电话资费进一步放松管制,鼓励、指导并督促电信企业降低固定电话月租费,制定合理的资费模式供消费者选择,满足市场发展与消费者的需求,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分享改革发展及技术进步的成果。

上海市消保委:适当降低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月租费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但应该适当降低。从全国各省的统计来看,上海的固话月租费处于较高位置,但电信运营商在收取月租费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通话时间免费,也是间接优惠,因此取消月租费存在一定的难度。赵皎黎认为,固话月租费降低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手机虽然备受消费者青睐,但辐射、信号等各种问题远远不如固话,对于一些年纪大的消费者,固话更具有优势。赵皎黎说,作为通信行业,应广泛听取消费者对于目前存在问题的反映,同时还应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更有效的发展规划。

四川省消委会:早该取消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刘亚兵认为,固定电话月租费早就该取消了。一是月租费涉嫌重复收费,违反了收费公平的基本原则。按照电信企业的解释,月租费是电信企业向用户收取的占号费,也叫资源占有费,但用户通话本身也是号段独立的,已经收取了通话费,再交纳月租费就涉嫌重复收费。二是从企业自身的利益看也该取消。现代社会人们对通讯需求不断升级,固定电话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企业的利润也在收缩,企业热衷收取月租费,本身就扼杀了部分消费需求。刘亚兵还认为,电信企业作为垄断企业,其资源是国家的,是独特的,这个行业的特点是技术进步很快,企业成本呈降低的趋势,因此应该定期对部分电信收费进行重新审查,组织听证,使其更加公平、合理。

黑龙江省消协:呼吁监督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于伏龙认为,近几年,广大消费者对取消固话月租费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看到,在各级消协组织的努力推动以及舆论的强烈呼吁下,2009年信息产业部门对月租费开始实行上限管理,个别地方的电信运营机构则对月租费逐渐下调。虽然收取月租费行为依旧我行我素,但是已经有了松动的迹象。于伏龙认为,想让电信企业“用自己的刀割自己肉”,难上加难。取消固话月租费,维护自身的电信消费合法权益,还得靠消费者自己。所以,消费者还是多发出一点声音好,采取不同的维权方式和维权渠道,来推动固话月租费的取消。电信行业和其主管部门更应虚心听取消费者的声音。随着电信行业的发展及电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取消月租费是必然趋势,其淡出市场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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