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安全到百姓隐私,从减税到社保,上一个3·15年度又有一批惠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出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有7部法律草案或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有14部行政法规、100部部门规章的草案或者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在一批新法规出台的同时,一些实施多年的法律开始步入法律修订与完善的新阶段,这无疑为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法》 本报记者 董芳忠/摄
■本报记者 何春雷
《刑法修正案(八)》
实施时间:2011年5月1日●法条速览
《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刑罚力度,删除了拘役刑,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也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为从经济上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该修正案还规定,因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修正案同时加大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并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将追究刑责。
●维权亮点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犯罪成本过低。《刑法修正案(八)》的实施,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为食品安全架设一道有效的高压线。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对造假者惩罚不够外,还有监管者渎职的原因。该修正案除了对造假者用“重典”,还对监管者“亮剑”。相对于此前责任官员“开除公职”或“停职检查”来说,追究其刑事责任是食品安全监管迈出的重要一步。
《社会保险法》
实施日期:2011年7月1日●法条速览
《社会保险法》确定了国家在社会保险制度中的责任,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该法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并解决了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
●维权亮点
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我国实施多年,可一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社会保险法》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社会保障政策多、法律法规少的局面,把碎片化的政策整合成为一部法律,犹如给百姓编织了一张民生保障的大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实施日期:2011年8月13日●法条速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19个条款中,涉及到财产的条款占了大半。该司法解释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维权亮点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了社会的热烈讨论,甚至有些人认为该司法解释是男人的 “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该司法解释带来了各地房产证加名热潮,部分地区还对婚前房产证加名行为进行了契税征收。司法解释出台是为辅佐法律具体实施,按照其所确立的财产分割标准自行离婚,彻底实现“爱情归爱情、财产归财产”的现代契约婚姻。
《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日期:2011年9月1日●法条速览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此外,新法还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了3%,其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新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维权亮点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三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也是提高最多的一次。新法大幅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达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同时,新法也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适当增加了部分高收入者的税负。收入越高、税额增加越大,更利于体现税负公平,也有利于扩大百姓消费。
《身份证法》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法条速览
新修订的《身份证法》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通过正常渠道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新法明确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维权亮点
新修订的《身份证法》加大了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多重保护,规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另外,新法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有助于防范恐怖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行政强制法》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法条速览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采用很多禁止性条文,比如,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此外,该法还强调,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该法还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救济途径,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维权亮点
《行政强制法》主要规定了行政机关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执行时要遵守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它是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的实施,对妥善处理行政权和公民权的关系,协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车船税法》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法条速览
新的《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修改和完善。新法规定,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的车船税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在新法中,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7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较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维权亮点:
新《车船税法》与原《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将乘用车由按辆征税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划分不同税额区间征税。与原来的税额标准相比,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平均下降了29.76%;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平均下降了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