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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清明交通安全
作者:田珍祥


  本报讯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祀活动及中短途自驾车出游增加的情况,做好节日大交通流的管控疏导,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要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投入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对车流、客流集中地段的交通管理。各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客车超员的,一律卸客转运并通报相关部门,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
  通知要求,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加强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分级响应预案,严防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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