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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水县工商机关查获7吨侵权大米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何数华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查获7吨侵权大米。
  前不久,溧水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江苏省著名商标“湫湖”牌大米被浙江省某些不良商家侵权使用,且数量较大。该局立即组织工商人员,会同南京沙塘庵粮油实业有限公司的代表赶赴浙江省慈溪市,在当地工商人员的协助下,先后在浙江省余姚市镇开元村查处了两家制造假冒“湫湖”商标大米的粮食加工厂,在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查处了两家销售假冒“湫湖”商标大米的粮食批发商,共没收假冒“湫湖”商标的袋装粳米7吨,印有“湫湖”商标的大米编织袋(25KG)2500只,涉案金额3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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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水县工商机关查获7吨侵权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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