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桂琴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砀山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因手机经多次维修仍未修好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为消费者调换了一部新手机。
今年年初,砀山县消费者胡先生花1090元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使用约10天后,该手机就频繁出现自动关机、自动重启现象,甚至无法正常发送短信。胡先生于是到购买手机的专卖店进行询问。该专卖店的工作人员称,刷新手机系统即可解决问题。修好后,胡先生现场检验,该手机的状态一切正常。但用了几天后,手机又出现了老毛病,手机专卖店仍以刷新系统的方式为他的手机进行维修。就这样,胡先生的手机被反复刷了4次系统,每次系统刷新后用不了几天,老毛病就又出现了。因为无法忍受手机反复出故障,胡先生要求退机。可手机专卖店的人员称,想要退机就必须扣除500元左右的折旧费。对此胡先生认为,这部手机自购买后就故障频出,所以收取折旧费不合理。
砀山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约请双方进行调解。消协的工作人员告知商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调换一部新手机,并就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