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恒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进入盛夏,家电维修行业进入旺季,家电维修纠纷也屡屡出现。随意开口要价、不出具发票、使用二手零部件等乱象不断发生。7月23日,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电维修收费没标准,质量没保障,简直混乱不堪,家电维修亟待“修理”,作为消费者,最好选择所属品牌售后服务机构。
上门费收多少没谱
大连消费者王女士2009年买了一台液晶电视,今年5月开始遥控器按键时常出现失灵情况,她联系了该品牌的售后服务点。维修人员上门后第一件事就要拆电视,但拆完检测后却没发现问题。又经过一番检测,维修人员“诊断”后表示需要换个遥控器。整个过程下来,维修人员向王女士收取了上门费80元、检测费200元、拆机费100元、换件费300元。
修一台彩电到底涉及多少个收费项目?恐怕很少有人能回答明白。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以电视维修上门费为例,各品牌都执行各自的标准,有品牌报价40元到80元,有品牌则根据彩电大小决定,106厘米以下的30元、106厘米以上的60元,还有的品牌按照维修地点的距离远近收取30元到60元不等。
小故障修成大“病患”
家住大连甘井子区的张先生家的冰箱用了五六年,前段时间发现冰箱门总是关不严。本以为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张先生便在市场上随意找了一家家电维修部,没想到维修人员检查后认为是冰箱柜体出现了毛病,经过一番修整,问题却并没有解决。张先生随后联系了冰箱品牌“特约维修点”,维修人员给冰箱门换了密封条,但效果也不理想。后来,张先生找到了一位懂家电维修的朋友,经过检查,朋友发现冰箱的部分零部件竟然被换过并有损坏迹象。
张先生分别找到上述两家维修部门想要讨个说法,但哪个维修部门都不承认是自己动了手脚。
维修业务外包导致维权难
很多消费者都认为品牌指定的售后维修中心都应该是其品牌“自有”的部门,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品牌的家电售后维修中心实际上是外包给了私人维修公司,而这种外包模式给家电售后维修带来了不少隐患。
一家电卖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彩电售后维修为例,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近30个主流品牌中,其中有能力构建覆盖全国售后维修体系的不足两成。“一个维修网点往往被几个家电品牌授权,即便是少数有实力的大品牌,在大连也不过只有2到3个真正的自营售后维修点。”这位负责人表示,虽说维修问题出现后厂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在目前的监管情况下,没有几个厂家愿意主动承担。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最好到大型家电商场品牌销售处询问售后服务电话,尽量选择信誉度较高的维修店。在保修期内的家电需要维修时,务必保留维修记录。更换零部件后,要保留换下的旧部件并开具票据,确保保修单上填有维修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维修费用、维修时限和保用期限等内容。
●链 接
家电维修市场亟待加强监管
针对诸多问题,由商务部颁布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于8月1日执行(详见本报7月25日B2版),明确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不得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志等;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使用和销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家电维修经营者要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术资质。
业内人士表示,出台了家电维修收费、质量要求等有针对性的规范还不够,还应有进一步明确的定价标准。特别是执法部门应加强价格监管,加强对家电维修行业的价格指导,组织家电维修行业专项检查,促维修市场形成良好价格氛围。
(张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