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
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就要到了,许多商家都厉兵秣马,准备在节日礼品上狠捞一把,许多家长和学生则又陷入“该不该送礼,送什么礼”的纠结,许多教师也困惑于“该不该收礼,收什么礼”。
然而,在全国数量庞大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心中,“教师节”时却是别有一番心思在心头了:“我们到底算不算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呢?”“我们是不是也该过过教师节呢?”
细心的人看完商家打出的教师节促销广告就会发现,其中大都提到了教师的身份证明:有的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有的要求提供教师上岗证;有的要求提供教师工作证……那么,到底什么证件能证明教师身份,拥有什么样的证件才可以过教师节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这仅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得通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组织的教师编制考试,合格被录用后,方可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师。《教师法》中所指的教师,正是这部分人员,而非仅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目前国内多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或拥有教师资格证、但未通过教师编制考试,或仅参加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培训与考核、获得了教师上岗资格证,甚至有部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本身也未获得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资格许可。因此,这些教师都不属于法律层面的教师,仅可算是教育从业人员,也就没有资格去过法律层面的教师节。
对于老师的概念,唐代韩愈在《师说》中的表述或最称人心:“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按照国人传统的理解,只要能给人传道、授业、解惑者,均可称之为师。不过,这一“师”的概念显然已远远超出当前法律规定的教师节中所指的教师。笔者认为,这些民办机构教师被另眼相待,对其不够公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指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并要求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单纯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民办机构的老师也一直在担当着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称之为师名副其实。因此,应让他们有资格理直气壮地过上教师节。